我們對動物 是無知還是無情?
上星期傳媒有高調報導香港人有感染惡絲蟲的病例,源頭是由貓狗傳染,言之鑿鑿。讓家中養狗的市民非常的恐慌,有專家更直接建議減少和貓狗的直接接觸。如若這一則報導被西方國家轉載 我們必定將被笑掉大牙,丟臉的不單單只是因為無知,更因為我們無情。
把一個十年難得一見的惡絲蟲病例,看待成全城需要關注的新聞,是一種無知,人如果要感染惡絲蟲,首先要有蚊蟲叮咬動物(也不一定是狗,狗只不過是惡絲蟲的其中一個宿主),二該動物本身要已經感染了絲蟲,痛一隻蚊子又要再叮咬人類,透過血液傳播絲蟲的幼蟲。但絲蟲一般不適合再人體的體溫以及血液下長久生存,最後要人類“成功”感染,其機會不比中六合彩大。
眾所周知的是蚊蟲更容易傳染給人類的疾病是登革熱、腦膜炎、瘧疾、黃熱病等等。而香港媒體如此大驚小怪,難免讓人覺得有嘩眾取寵的嫌疑。然而最讓人感到驚訝的是我們對動物的無情,試問,如果我們的同事、同學、朋友、家人……患病了,我們是否要建議減少接觸?
事實上大部分的疾病都是人傳人的,難道因此我們要厭惡我們的親朋好友嗎?因為這樣罕見的小疾病,本來每天都喝我們親密相處甚至一起睡的貓貓狗狗們,就要被趕出大廳?這是否又會給我們多一個藉口,去趕盡殺絕街上的社區動物們?
正如某些報導犬只咬人是事件,被某些傳媒報導為“惡狗肆虐”,甚至用上了“狂噬”、“瘋咬”等形容詞。但如果嫌疑犯是一個人,在警方尚在調查階段就做如此報導,是不是就意味著我們就是欺負貓狗不會說話,不會抗議!所以即使他們有可能是受害者,也都先一口咬定!
人與動物需要和諧相處,某些少數人的無知不代表大部分都會人云亦云,文明社會還需要走很遠很遠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