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朋友寵物狗被踩 持刀將人砍傷被判刑
因為小狗而產生矛盾的兩撥人,在事情尚未解決時卻又狹路相逢。丁某因朋友的小狗被踩而與他人發生爭吵。次日淩晨,雙方相遇並再次發生衝突,丁某夥同王某宇等人持刀傷人後逃離現場。近日,市中院通報了該案的終審判決。
許某華與楊某等人在神灣鎮某市場吃宵夜。其間,楊某不小心踩到一隻小狗,與狗主王某山發生了爭吵。事情沒有得到妥善解決,於是心有不滿的王某山叫來幫手丁某等人,正準備好好教訓一下二人,但巡警的突然出現讓眾人四散逃跑。在離開前,憤憤不平的丁某揚言要進行報復。
事後,許某華的老鄉許某勇聲稱認識丁某,主動向兩人提出要去找丁某“談判”。許某勇帶路在某橋頭處找到丁某等人,心存芥蒂的雙方言語不和,再次發生激烈爭吵。正當雙方爭執不下的時候,丁某突然從車裡拿出砍刀,許某華首當其衝被砍了一刀,王某宇見勢也持刀上前追砍許某華等人。
經鑒定,許某華損傷程度屬輕傷一級。今年8月25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判處丁某、王某宇因犯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丁某不服,提出上訴。根據調查結果,市中院駁回了丁某的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