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店開設了送花上門的服務專案。 這是一件既方便消費者購花,又能有效提升花店信譽、增加花店收益的好事。 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不少花店因為不太注意細節,想當然地猜測顧客心理,結果“好心辦壞了事情”,反而弄得消費者不滿意。 以下就是三類比較常見的問題,希望推行送花服務的花店加以重視。
一、鮮花並非越“鮮”越好。 花店有時候會碰到一些比較挑剔的顧客,他們總認為送貨上門的鮮花一定是店裡挑剩的陳花,所以有的花店就專門挑選那些剛剛進貨來的還是含苞待放的鮮花送貨上門,認為這樣顧客就無話可說了。
二、時間並非越早越好。 顧客在預約的時候一般都會提出明確的送花時間,而不少花店往往會提前把花送到。 這些花店的老闆認為,送花的員工路上可能會遇到各種情況,遲于顧客約好的時間,可能會誤了顧客的好事,因而早點送去會比較保險。 殊不知,有時候正是由於送得太早也會令顧客不滿意呢。 比如有一年的結婚紀念日,我想給妻子一個驚喜,就趁她還沒下班的時候偷偷地把家裡佈置了一番,準備了幾個美味的小菜,還向一家花店訂了一束鮮花,說好讓送花的員工下午6時準時送到,因為我妻子每天都是下午6時左右到家的,這樣她就可以獲得兩份驚喜了。
三、發票要隨花一起送到。 還有一次,我代一個朋友向一家花店訂了一個花籃,說好是花籃送到再付款,當時我還在電話裡特別要求開一張發票過來。 結果,送來的花籃倒是挺滿意的,可是那送花的員工帶來的卻是一張收據,於是我又不得不打電話到花店與老闆再次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