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國家的養狗法律
因為開始將狗當成寵物的時間不同, 很多國家對於養狗所制定的法律也有很大的區別。 當然不同的法律也是根據不同的國情而來,
一、美國
美國有三部涉犬法律, 在美國的居民區內、犬吠超過三聲, 狗主人就要受到相關法律的懲罰, 這就是著名的“三吠”原則。 寵物的出售、流通都由專業化的銷售商進行, 都接種了疫苗、帶有健康證書和身份標牌, 寵物店裡也有帶執照的獸醫, 防治疾病的疫苗和藥物等。 所有寵物狗還要定期去獸醫院進行身體檢查、注射疫苗。
“狗債人償”甚至代狗坐牢, 為了防止寵物狗傷人, 美國也有一套嚴格完善的規章制度, 其中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教育狗要從娃娃抓起”。 在全美各地, 正規的“狗俱樂部”隨處可見, 絕大多數狗一生下來就在這種俱樂部中接受“啟蒙教育”,
為了防止傷人事件發生, 絕大多數美國城市都明確規定:除非在自家院子裡, 狗在任何其它地方出現都要系上皮帶或鏈條, 而且市區的公園等公共場所大都不准攜狗入內。 美國許多州都通過了相關法律, 嚴刑處罰咬人的惡狗, 咬過人的狗難逃制裁。 而如果一條狗被認定有危險傾向, 主人卻沒有嚴加防範和處理, 造成狗咬傷、咬死他人, 狗主人就要承擔“狗債人償”的責任, 可能要為狗入獄, 同時還要繳納巨額罰款。
二、俄羅斯
莫斯科的每只狗都有身份證, 對於一些高大兇猛的狗,
三、法國
每只狗脖子上掛“名牌”, 注明主人姓名, 住址以及狗的名字, 沒有掛牌子的狗在外遊蕩將被做為無主犬收容。 遺棄狗, 便開出罰單。 監禁51周, 罰款2萬英鎊 不為狗進行免疫的狗主人將被重罰, 傷人的狗如果被鑒定具有攻擊性, 將被處死。
四、日本
養犬者門上須貼“犬”字。 完善“狗籍”制度確保狗有其主。 “終生飼養”消除流浪狗, 為保障狗與主人不分開,
五、義大利
狗主人必須在狗狗的皮膚下植入一個電子晶片, 作為狗的身份證, 政府發現流浪狗, 馬上能查出狗主人, 開出罰款單, 罰一萬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