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間媒體11日報導, 韓國農林水產食品部11日說, 新制定的《動物保護法修訂案》, 對虐待動物者將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處1000萬韓元(1美元約合1150韓元)以下罰金。 對於習慣性虐待動物者, 最高判處1年半有期徒刑, 或處以1500萬韓元罰金。 這是韓國首次規定對虐待動物者判處有期
徒刑。 而根據目前法律規定, 對虐待動物者僅判處500萬韓元以下罰金。
修訂案還規定, 一旦動物所有者對動物實施虐待, 地方政府有權對受虐動物進行必要的治療、保護等相關救助, 相關費用由動物所有者承擔。 據悉該修訂案目前已進行立法公告, 將于明年下半年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