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男子遭人指控以氣槍射狗、甚至開車撞死流浪狗, 臺灣愛狗志工昨日前往男子住處抗議時, 因不滿男子稱只是要趕狗, 朝著男子丟雞蛋、推倒他的摩托車, 甚至出手毆打。 最後雙方分別被臺灣警方依違反動物保護規定及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等罪嫌函送。 有臺灣學者和民眾認為, 虐狗需譴責, “但以暴制暴與虐待動物有什麼不同?”
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上週三接獲檢舉, 指高雄市美術館附近有流浪狗被人用氣槍攻擊, 隔日協會志工發現一隻白色混種犬身上佈滿疑是彈孔的圓形傷口,
20多人群攻動粗
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春金進行調查發現, 多人指控高雄市民林彥如拿氣槍打狗。 王春金跟蹤一周後, 目睹林彥如在深夜返家時撿起石頭丟狗, 畫面還遭大樓監視器拍下, 立刻上網公佈該畫面, 並公開林彥如手機、學歷、公司電話, 稱林為“瘋狂虐狗男”。 王春金還懷疑日前該大樓地下停車場出口有兩隻狗被車軋死, 也是林彥如所為。
昨天下午2時30分許, 王春金率20名協會人員到林彥如住處樓下抗議, 綁起“殘忍畜生”、“喪心病狂、虐狗畜生”的布條, 透過擴音器大罵林“畜生”、“小孬孬”。 林彥如騎摩托車現身想解釋, 抗議人士即對他大罵:“做錯事情,
林彥如面對攻擊並未還手, 他表示:“兩年多來, 我們全家飽受深夜狗叫、不得安寧之苦!”他還拿出氣槍與塑膠子彈解釋, 只有拿無殺傷力的塑膠子彈趕狗而已。
但臺灣記者在該大樓周圍草地上發現數百顆槍鋼珠, 部分現場圍觀鄰居私下證實, 確實看過林彥如拿氣槍打狗;原為該大樓管理員的張志強說, 林曾兩度拿氣槍與塑膠子彈給他, 要他幫忙打狗, 他拒絕配合。
台警方聞訊趕到現場, 王春金當場報案, 指林彥如虐狗;林也反控該協會涉及公然侮辱、妨害名譽、妨害秘密, 警方將雙方互控案一併函送,
動物保護志工或抗議過當
高雄市動物檢驗所所長朱家德表示, 若警方調查後, 林彥如虐狗屬實, 依規定可處15000元以上、75000元新臺幣以下罰鍰。 律師劉思龍表示, 對人砸雞蛋若使人受傷, 涉及傷害罪;造成財物損失, 則可請求民事賠償;公然稱人“畜生”, 也涉嫌公然侮辱和誹謗, “這種抗爭行動是過當了!”
接受臺灣媒體的訪問時 有民眾表示:“動保團體以暴力手段對待該男子, 跟該男子暴力對待動物有什麼不同呢?”也有民眾認為, 該給虐狗者一個教訓, 但不應動用私刑, 否則虐狗者可能變本加厲, 加倍報復小狗。 高雄市綠色協會總幹事魯台營指出, “抗爭若用感動的手法, 遠比用強制的手段,
報復動物殺手 臺灣網友惹爭議
200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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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0
臺北市方姓男子將虐貓照片貼上網, 網友人肉搜索找出他身份、住處、工作地點並公開, 還將他登在維琪百科成為索引條目, 只要輸入他的全名, 即會出現他所涉事件, 引發人權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