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鎮經貿、衛生、工商、農業等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執法小組先後來到轄區內水產品生產養殖基地、農貿市場和餐飲單位等水產品生產、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 依法查處違法養殖、經營、加工河豚魚行為。
執法人員:“這裡有沒有賣河豚魚?”經營者:“不賣, 現在不賣這種貨。 ”執法人員:“千萬不要賣, 現在有人吃了中毒。 ”經營者:“是我也收到這種現象(聽到這個消息)。
據悉, 河豚魚(習稱“巴魚”)是一種具有劇毒的水產魚類, 食用河豚魚中毒後發病急、病情重, 如果搶救不及時, 死亡率也比較高, 而且目前還沒有特效的解毒劑。 國家已明令禁止經營、加工和食用河豚魚。
執法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 切莫貪一時口福, 冒險食用河豚魚;同時, 在購買水產品時也要注意辨別, 防止誤食河豚魚。 一旦發現餐飲單位加工、經營河豚魚, 可向當地執法部門進行舉報。
執法人員:“千萬不要購買河豚魚, 不要存在僥倖心理, 河豚魚都是有毒的, 即使製作方法再好, 那也可能存在危險性, 如果吃了河豚魚的話, 可能會中毒, 因為河豚魚存毒最多的卵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