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檢方指出, 49歲的謝約翰6年前赴台任職, 住在高雄市鼓山區教會宿舍, 今年3月3日上午發現院子有只野貓, 為驅趕野貓, 他用裝有鉛彈的空氣槍射擊貓, 貓中槍後跌落牆外。 三四分鐘後, 謝約翰又聽見貓叫聲,
案發後, 臺灣動物救援小組曾到謝約翰住處錄下影音對話並發佈在網上, 引發臺灣網友抨擊。 高雄地檢署指派兩名檢察官就臺灣槍炮條例及動物保護規定分別偵辦。
謝約翰坦承拿槍射野貓, 但他辯稱長期受野貓入侵困擾, 貓叫聲令他無法入眠, 野貓還經常破壞院內盆栽及吃魚池裡的魚, 加上影響他妻子的健康, 他才拿槍射貓。 謝約翰的妻子作證說, 她對貓過敏, 宿舍經常有貓進入, 並發出很大叫聲, 她還出具診斷書, 證明自己患氣喘。
檢察官認為, 謝約翰因飽受野貓困擾, 驅趕無效後才開槍, 他的行為並非“無故”騷擾或傷害動物。 加上他事後支付醫療、火化費用, 認定他沒有虐待動物的犯意。 至於違反臺灣槍炮條例部分, 謝約翰坦承空氣槍是搬家時運來臺灣。 檢察官表示, 謝約翰犯後態度良好, 請法官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