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4日傍晚, 小強母親在家中聽到房東翟老太叫喚, 趕到院內, 看到她抱著臉部受傷的小強, 而旁邊被鐵鍊拴住的狗正對著他們“虎視眈眈”。 醫院在7月28日出院小結中載明:小強右面部外傷系被狗咬傷。 因就賠償事宜談不攏, 小強父母將翟老太告上法庭, 。
翟老太則一口咬定不是自己的狗將小強咬傷, 說孩子受傷倒地的地方距狗尚有一段距離, 而狗是拴著的, 不可能會咬到, 故不同意賠償。
法院認為, 雖然狗被拴住, 但仍有一定的活動區域。 作為動物飼養人, 翟老太應對由此造成的後果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