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牽犬員牽著犬在裁判處報名。
02、根據裁判的命令, 牽犬員在有繩牽引的情況下按照指定路線走向掩體。
03、根據裁判的命令, 在到達無繩牽引起點時, 牽犬員應將牽繩掛起或者收起。
04、根據裁判的命令, 牽犬員帶著自由隨行的犬走向假想敵的掩體。
05、犬應以碎步前進。
06、根據裁判的命令, 當牽犬員或犬距離掩體5步遠時, 假想敵向牽犬員和犬發動攻擊, 並大聲驅趕。
07、犬必須立即以無所畏懼的勇氣並充滿活力地抵禦攻擊。
08、如果犬表現不興奮, 假想敵就用一根軟棒兩次擊打犬的腿, 兩肋及肩峰部位。
09、為了防衛攻擊,
10、根據裁判的命令, 假想敵停止攻擊, 安靜地站立不動。
11、犬應自行或根據口令“停止”停止攻擊並放開假想敵。
12、牽犬員接到裁判的命令, 應在原地發出三次“放”的口令, 如果犬仍然沒有停止對假想敵的防衛, 牽犬員根據裁判的命令可以走向犬, 並再次發出“放“的口令, 如果犬仍然沒有停止防衛, 根據裁判命令允許假想敵給犬戴上牽繩並強迫犬只停止對假想敵的防衛動作。
13、根據裁判命令, 牽犬員有繩隨行牽引犬只回到起始位置, 假想敵進入一個由裁判指定的掩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