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一般可分為急性藥害和慢性藥害。
症狀 急性藥害發生快,
症狀明顯。
一般表現為葉片上出現麻斑點或枯萎;果實出現斑點、畸形或不結實;花瓣枯焦、落花、落蕾;植株生長遲緩,
甚至全株死亡。
慢性藥害症狀不明顯,
短時間內不易判斷。
一般表現為光合作用緩慢,
發育不良,
開花推遲,
花小而少,
花色變淡,
花果易落,
極似營養缺乏的症狀。
預防 嚴格控制農藥的使用濃度和劑量,
如發現使用標準劑量和濃度的農藥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應更換農藥品種。
不能隨意混用農藥,
以免引起藥害。
急救 如果用錯了藥,
應立即噴大量的清水洗淋植株。
如果用錯了土壤處理藥劑,
可用灌溉及排水交替進行的方法解救,
洗藥後施速效肥料,
以促使受害植株恢復生機。
如果用藥發生錯誤,
發現又較及時,
可在懂藥理的科技人員指導下經水洗後進行異性中和。
例如,
在使用樂果乳劑發生藥害後,
可用石硫合劑、滅多威等鹼性農藥來中和,
或用200倍的硼砂溶液噴灑1-2次。
闊葉
花卉植物錯用二甲四氯除草劑後,
葉片受害變白,
可將50%的腐殖酸鈉顆粒劑先用少許水溶解,
再對水成500倍液,
逐株淋蔸,
3-5天后葉片即可恢復其功能。
如噴施硫酸銅發生藥害,
可噴濃度1%-5%的石灰水解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