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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林盆景造型的美學原理

一切事物無不是對立的統一。 一切藝術造型原理無不符合對立統一的規律, 有機統一與複雜多樣的結合便是多樣統一的原理, 是審美形式的主導原理, 盆景造型的關鍵在於佈局(也稱構圖), 一切構圖的基本原理也就是均衡, 它包含變化、統一, 叢林盆景就是研究許多樹在一起如何生活?如何相處?如何在單體美的基礎上展現群體美?這就是叢林盆景造型的關鍵所在, 一言以蔽之, 就是要研究樹與樹的關係———整體與部分之間、部分與部分之間、此樹與彼樹之間的關係,

這就極需我們運用變化統一這一法則, 使眾多樹木組合的形態, 符合構圖上均衡的法則和一切形式結構美的法則。 繪畫是以紙面作為畫面進行構圖的, 盆景則以樹(石)的高度和盆的寬度構成想像中的畫面進行佈局的, 要充分掌握均衡法則, 使叢林景物寓變化於統一, 使畫面構圖達到既多樣又統一的藝術效果, 均衡是指畫面上的視覺形象用物體的重量來比擬, 以畫面中心為支點, 用重量的平衡來比擬畫面的均衡, 以求得畫面不對稱的對稱、不平衡的平衡。 視覺形象的重量是根據面積大小、色彩深淺和人們生活給於思想上潛在意識的影響來衡量的, 諸如:人比動物重, 動物比植物重, 動比靜重, 斜線比分隔號、橫線重,
離支點(畫面中心)距離遠比距離近的重等。 物態處於平列、對稱、平衡狀態時則顯統一而少變化, 若只求變化, 不求統一則顯雜亂, 故既多樣又統一是一切優秀構圖的基本原則。 如三樹平列, 只統一而少變化, 就顯呆板;三樹亂置, 則雜亂無章, 故必須二樹統一, 一樹變化, 二樹聚而一樹散, 整體上造成既變化又統一的藝術效果。 這就是均衡和多樣統一的基本規律, 根據這個道理, 尋求物象在形感上不平衡而在量感上平衡時, 就產生了一系列矛盾, 諸如虛實、輕重、疏密、聚散等等。 過去我們研究動勢盆景造型的共性規律中提出了32條藝術辯證法則, 這些法則大部分適用于單體樹木造型, 而對指導叢林盆景的造型則全部適用。
特別是整體與部分、主與賓、爭與讓、顧與盼、藏與露、虛與實、重與輕、動與靜、平與奇、繁與簡等, 都是我們全面處理樹與樹關係的關鍵所在, 都需要我們認真掌握, 實地運用。 如果叢林盆景不講“有天有地”, 就上不見天日, 下無立錐之地;不講疏密、聚散, 就平板單調, 無均衡感;不講藏露、遮掩, 則一覽無餘, 空洞無物;不講大小遠近, 則滿盆亂長, 層次不分。 沒有動靜、險穩, 則死板、枯寂;沒有向背、弛張, 則方向不明, 動靜不分;沒有爭讓、穿插, 就不能合乎自然之理;沒有顧盼、提攜, 就難以體現作者之情。 不分主賓, 則如烏合之眾;不突出主體, 則各部職責不明。 故整體需統一, 在統一的基礎上求變化, 要“平中求奇”;局部變化, 在變化中求統一,
要“亂中求整”。 以達到整體與部分和諧統一的藝術效果。 叢林盆景的組織法一切事物無不充滿矛盾, 我們要抓住主要矛盾, 充分理解它們的辯證關係, 既相互對比, 又相互轉換, 相互制約, 相互依存。 一切結論總是在相互比較中得出, 叢林盆景的組織法, 也只有通過典型事物的研究, 在實踐中加以論證。 若以二樹相比, 只能顯示上下、左右、前後、大小、遠近、濃淡之分, 而不能顯示疏密、聚散、藏露、虛實之別。 只有三樹相較, 通過矛盾的相互轉化, 相互依存, 才能展現上述效果, 故研究叢林盆景的組合變化, 至少以三樹組合為宜, 因為它具有矛盾變化的基本特徵, 充滿多樣統一哲理。 “三樹組合法”既通, 則五樹、七樹乃至多樹組合,
皆可觸類旁通, 此所謂舉一反三, 以少勝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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