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計程車司機拒載女友的寵物狗, 劉某帶著4個“兄弟”對司機大打出手。 近日, 普陀區法院分別判處劉某等5人有期徒刑8個月至1年不等。
去年11月1日, 16歲的劉某帶著女朋友和同鄉一起吃飯, 女朋友身邊還牽著一條體型很大的金毛犬。 一行人吃完飯後, 劉某幫女友叫了輛計程車, 並把金毛犬引上計程車後座。 因狗爪弄髒了沙發套, 計程車司機表示不願載客。 想不到劉某不依不饒, 招呼4名“兄弟”騎助動車追逐計程車, 迫使司機停車, 其中一人還踢碎車窗, 把司機拉到車外一頓毆打。 經鑒定,
普陀區法院少年庭認為, 劉某等人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 致人輕傷, 已構成了尋釁滋事罪, 考慮到他們有自首情節且自願認罪, 依法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