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的鬥爭本能是從野生時代養成的。 為了獵取食物, 延續後代, 保證自身的安全, 犬的鬥爭表現了動物生存的本能。 犬和人長期生活在一起,
犬和犬或其它動物爭奪食物時, 不分公犬母犬都能發起鬥爭。 如果使其狩獵, 對熊和野豬就更不管敵手的性別了。 有時為了保護同性夥伴們也要鬥個你死我活。
如果飼養很多的犬, 其中首領必定是公犬。 成熟的公犬之間, 氣力強大體格健壯的公犬當首領的可能性極大, 這與首領犬的年齡關係不大。
公犬之間的鬥爭靠力量和體格, 不一定先發制人的犬就是勝者, 但大體上說, 它佔優勢。
慣於鬥爭的犬, 先讓對手進攻, 以養足氣力或持久的耐力, 待對手疲憊時再一舉反擊而把它打倒。
犬和人鬥是占羅馬時代的一項體育運動, 現已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