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見毛毛的時候, 是八月的一天, 先生洗完澡之後, 說樓下有一隻流浪狗, 問我要不要。 我一聽, 二話沒說, 就奔下了樓。 它還待在原地。 一點小, 估計才個把月, 豎起兩隻毛茸茸的小耳朵, 疑惑地看著我, 我對著它的眼睛說了句, 我們回家, 就抱了它上樓去了。
我叫它毛毛, 因為它可愛的耳朵毛茸茸。 其實我願意抱它回來, 主要還是因為先生說了它的事。 先生洗澡之前就看見毛毛一個“人”蹲在我們樓道口。 先生見了就對它說, 如果我洗完澡, 你還在這, 我就帶你回去。 沒想到, 先生洗完澡去看它,
家裡添了一張嘴, 也添了一些麻煩。 毛毛每天都要奔跑來訓練自己的速度, 儘管明擺著的我們沒指望它將來去做一名獵手。 每天它不停地撕咬, 來鍛煉自己的犬牙, 結果我們看見我們的拖鞋為此被分了屍。 每天到了時間點上, 它都會緊緊地守著大門, 豎起毛茸茸的可以不斷變換形態的小耳朵, 篩選著屬於我們的聲響, 然後激動、跳躍、叫喊, 直到我們進了門, 它圍著我, 蹦來跳去, 咬著我的褲腿, 被我拖來拽去, 往我身上撲來撲去, 鉤下了好多絲頭來, 弄壞了幾條好褲子, 害得我一到家, 趕緊換上最普通的衣服。 最讓人著急的是, 我上樓, 它比我還快,
更有不乖的時候, 它不守規矩, 亂撒亂尿, 我們會假情假意地生氣, 輕輕地批評它, 而它也像犯了錯的小學生, 臉扭向一邊, 好像想把老師的話當耳旁風吹走似的。
有一天, 我媽也撿到了一隻流浪狗, 挺可憐的。 她不會養, 就送到了我們這裡。 等我回家的時候, 先生正把那只狗放在腿上, 撫摩著。 那是一隻白乎乎的小狗, 渾身都是長毛, 很軟很輕, (我後來叫它兔子)。 毛毛憋在一邊, 我回來的時候, 它還像往常一樣, 只是熱情低了點。 還粘著我們,只是聲響小了點,我們都知道它比人還懂得識相。
但是, 當我面對兩隻小狗的時候, 我還是情不自禁地抱起毛毛。
很快的, 毛毛就和兔子結了伴。 “兔子”, 別看它小, 其實傳承了寵物狗的神氣與老練。 總是竭盡諂媚之能事, 搶到食物, 而毛毛只要抬嘴就可以得到的, 它卻寧願退讓, 憋在一邊。 直到等到“兔子”忙完了它才過來。 我們都被毛毛感動。
一下塞來兩隻狗, 家一下子顯得擁擠而繁忙。
但是, 除此以外, 我感覺了空前的甜蜜, 為了毛毛的那份相守與無限的依戀。
也許, 我應該像毛毛那樣活著, 那麼真實而忠誠, 那麼直率而坦白。 我們為什麼不可以把我們內心的感情表露出來, 為什麼不可以直白地傳達出來, 讓我們喜歡的人真切地體會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