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導,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6月中旬公佈棄養案例, 一名19歲蘇姓女子因租約到期, 竟將白色柴犬棄置在住處。
原住在臺北市八德路四段的蘇姓女子, 疑似付不出房租, 瞞著房東連夜搬家, 只留下白色柴犬。 蘇女用狗鏈將柴犬綁在流理台的水龍頭下方, 直到鄰居發現屋內傳出惡臭通報房東, 6月12日到屋內察看時, 發現女房客早在4月24日搬走, 導致這只柴犬活活餓死, 且屍體乾枯死狀淒慘。
據報導, 臺北市警局松山分局日前也傳喚蘇女到案說明, 蘇女向警方指出, 被餓死的柴犬去年4月在寵物店購買, 因為新住處空間太小, 所以才將小狗棄置于八德路的舊租屋處。
動保處長嚴一峰表示, 蘇女已觸犯“動物保護法”, 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嚴一峰強調虐待動物致死, 依動保法可罰10萬至50萬元不等, 甚至會公佈飼主的姓名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