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貓是我的, 我想送就送, 想賣就賣, 不是嗎?”昨天, 輸掉官司的慈溪人趙亮還是想不通, 他賣掉自己的貓, 怎麼就不對了?
今年3月, 他承諾把自家名貴的暹羅貓送給朋友李敏敏。 中途, 他改變了主意, 把貓以2000元的價格, 賣給了別人。
這下, 李敏敏不願意了:“說好給我的貓, 你怎麼能賣?把貓還我!”還把趙亮告上了法庭。
妻子懷孕貓送他人
這事還得從今年3月趙亮送貓說起。
趙亮家住慈溪觀海衛鎮, 在鎮上“養寵物”的圈子裡, 算是名人, 因為, 他家有只純種暹羅貓。
2008年3月, 趙亮妻子懷孕了, 為了妻兒的健康,
同年4月1日, 李敏敏去趙亮家串門時, 趙亮告訴了李敏敏這個消息。
識貨的李敏敏大喜過望:“這暹羅貓是寵物中的貴族啊!聰明, 靈活, 善解人意……”
李敏敏當場應允收貓。 不過他提出請趙亮代養一周, 因為他要出差, 趙亮同意了。
中途反悔轉而出售
一周後, 李敏敏興沖沖趕到趙亮家領貓, 不料, 趙亮歉意地表示, 他改變了主意, 把貓賣了。 趙亮認為, 既然貓還沒有交到李敏敏手上, 他改變主意也沒關係。
但李敏敏不這麼想:“貓已經屬於我了, 你不過是代我保管一周而已。 ”
兩人最終不歡而散, 過了幾日, 李敏敏向法院起訴, 要求趙亮還貓。
可以賠錢無法賠貓
在審理過程中,
但法院並不支持趙亮的說法。 因為, 李敏敏和趙亮已經形成諾成合同, 也就是說, 當雙方當事人對“送貓”一事達成一致意見後, 合同就宣告成立了。
雖說《合同法》規定,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之前, 可以撤銷贈與。 但法院認為, 本案中, 從李敏敏與趙亮就贈貓一事達成合意的那一時刻起, 贈與合同宣告成立, 李敏敏已經取得了貓的所有權, 趙亮僅是代為飼養。
不過, 李敏敏最後還是沒有得到他心儀的純種暹羅貓。
法官解釋, 暹羅貓以合理的價格被賣與不知情的第三人張清風,
因此, 本案中貓已歸張清風所有, 李敏敏的損失只能向趙亮追償。 法院判決趙亮返還李敏敏賣貓所得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