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愛寵物的劉老漢在自家院兒裡養了五六十只流浪貓、流浪狗, 後又養了一群羊為貓狗供奶。 其老伴對此無法忍受, 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 昨天記者從密雲法院溪翁莊法庭瞭解到, 通過法院調解, 限養寵物數量的解決方案讓老兩口重歸於好。
年屆古稀的劉老漢和老伴張老太感情一直不錯, 攜手走過了幾十年後, 在密雲溪翁莊一村中安享晚年。 劉老漢閑來無事, 漸漸“迷”上了收養小動物。 一開始, 他只是在家中收養了幾隻流浪貓、狗。 看見老伴與小動物逗趣開心的樣子,
張老太一再勸說老伴不要再養這些動物, 安靜地過日子, 但劉老漢置若罔聞, 依然醉心於自己的“事業”。 “老伴、老伴——老來有個伴, 他可好, 盡和那些小動物做伴了。 ”一怒之下, 張老太不顧兒女的反對, 一紙訴狀將劉老漢告上法院要求離婚。
承辦法官郭必榮在瞭解到張老太和劉老漢之間影響夫妻感情的原因後, 擬出了一個調解方案:限定飼養寵物數量, 每種寵物劉老漢均只能養兩隻。 這個方案一方面滿足了劉老漢收養流浪貓狗的喜好, 一方面也不會對其日常生活造成太大影響, 滿足了張老太好好過日子的想法。 兩人欣然接受了這個調解協議, 最終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