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院裡乘涼時, 老人被寵物狗撲傷。 近日, 市北法院審理了一起寵物致人損害賠償的糾紛案件。
據介紹, 2009年7月的一天, 年過七旬的林老漢正坐在馬紮上在一社區花壇邊乘涼, 突然, 從不遠處沖來一隻寵物狗, 把林老漢撲倒在地。 意外發生後, 林老漢被送到醫院, 接受了人工全髖關節置換手術, 住院半個月後才出院。 隨後, 他多次找到狗主人孫某索要醫療費等經濟補償, 但是始終沒有結果。 無奈之下, 林老漢將對方告上法庭, 索賠損失88000元。
經司法鑒定,
“如果狗主人能夠拿出證據,
證明老人或其他人存在過錯,
則可以減免自己的責任。
”審理此案的法官介紹。
17日,
記者獲悉,
此案一審判決作出,
孫某應支付林老漢賠償金近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