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驅蟲是保證犬體健康的重要措施之一。
犬的驅蟲必須有計劃的進行,
一般的驅蟲計畫如下。
仔犬20日齡首次驅蟲,
然後每月驅蟲一次,
直至1歲。
成年犬每季度驅蟲一次。
哺乳母犬的驅蟲可與仔犬同時進行。
每次驅蟲前應進行一次糞檢, 根據糞檢的結果選擇合適的驅蟲藥品。 在日常飼養過程中, 除根據計畫驅蟲外, 應根據犬體的狀況, 不定期抽檢糞便, 及時驅蟲。
給犬檢疫的方法 凡引進的犬, 須隔離觀察一定時間進行檢疫。 檢疫期內應注意下列幾點。
(1)檢疫觀察期不少於30天, 觀察檢查食欲,
(2)在隔離觀察期內應採取血液、糞便、尿液、分泌物等標本, 至少作下列幾種疫病的檢疫, 鉤端螺旋體病, 犬細小病毒病, 犬傳染性肝炎病, 犬瘟熱, 布氏桿菌病。
(3)在隔離檢疫期內, 在檢疫標本採取後, 至少要進行下列幾種疫病的預防接種:狂犬病、犬瘟熱、犬細小病毒病、犬傳染性肝炎病。
(4)在觀察期內應糞檢蟲卵, 並對消化道寄生蟲進行一次驅蟲。
(5)經檢疫證明健康後進行一次體外消毒, 然後方能合群飼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