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天澤
在原來社區, 由於我愛管閒事, 善當“老娘舅”, 社區裡的狗闖禍惹事, 一些主人常會找上門來, 求我當判官來解決。 久而久之, 我這個“狗糾紛調解員”的稱號不脛而走。
一次, 老畢家養在院子裡的小狗, 由於沒有拴好狗繩, 聞到外面飄過來的香味, 突然竄出木柵欄, 闖進鄰居老黃的家門。 此時老黃正為兒子辦生日宴, 燒了滿滿一桌豐盛可口的菜肴。 小狗迅速躥上餐桌, 狼吞虎嚥, 把桌上幾隻好吃的菜一掃而光。 此事把老黃惹火了, 他氣衝衝跑到老畢家問罪。 老畢則千方百計推卸責任,
未過多久, 社區裡又發生了一件事:3只小狗在一起玩耍時, 發生爭吵、廝咬, 其中一隻外號叫“小白”的狗被咬傷, 送醫院救治。 主人老蔡要其他兩隻狗的主人賠償狗的醫藥費, 但又拿不出證據, 官司打到了我的家中。 為了取得咬傷的證據, 我找到了幾位現場目擊者, 讓他們一一寫書證, 最後證明肇事的是一隻雪那瑞狗, 這只狗的主人作了賠償。
這兩件事的發生使我受到啟示:要減少狗的糾紛,
要當好“狗糾紛調解員”, 一定要出以公心, 處理問題要客觀公正, 切忌感情用事。 同時要嚴格執行文明養狗的社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