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6麻醉劑 肌肉內注射劑量為0.03~0.05ml/kg體重。 本品對心血管和呼吸系統有抑制作用, 應用時應注意。 過量時可用催醒劑, 劑量為0.1ml/kg體重, 靜脈內注射。 每ml催醒劑含4-氨基吡啶6.0mg、氨茶鹼90.0mg。
2.鹽酸嗎啡 通常以1.0mg/kg體重皮下注射, 小型兇猛犬可稍增量。 為防止其對副交感神經的刺激作用, 麻醉前可先皮下注射硫酸阿托品0.03~0.05mg/kg體重。 注射鹽酸嗎啡後, 15~30分鐘進入麻醉狀態, 可持續1~3小時, 完全蘇醒需數小時。 給藥後先出現不安, 行走不穩, 數分鐘後流涎、嘔吐、排便、排尿、倒臥, 失去知覺而麻醉, 但對音響的感覺不易消失。
3.戊巴比妥鈉 25~30mg/kg體重,
4.硫噴妥鈉 20~25mg/kg體重, 配成2~2.5%溶液作靜脈內注射或腹腔內注射, 進入麻醉期與麻醉持續時間大致同戊巴比妥鈉。
5.鹽酸氯丙嗪 1~2mg/kg體重肌肉內注射, 麻醉持續時間約為1~2小時。
6.隆朋—氯胺酮 麻醉前先給阿托品, 隆朋按1~2mg/kg體重皮下注射, 10~15分鐘後肌注5~15mg/kg體重的氯胺酮。 5~10分鐘後出現麻醉, 能持續20~30分鐘。
7.安定—氯胺酮 皮下或肌肉內注射安定1~2mg, 15~30分鐘後肌肉內注射15~30mg/kg體重的氯胺酮, 必要時可增加止痛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