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抗痙攣藥物進行治療的目的在於在不產生其他副作用的情況下, 止抽或是至少最大程度上減少抽搐頻率。 但是這個目的通常不能達到, 癲癇性抽搐通常使用常規的抗痙攣藥物很難進行控制。 總的來說, 治療延遲的時間越長, 藥物控制的效果就越差。 通常對犬使用人用抗痙攣藥物由於代謝較快, 因此在血清中不能維持很高的治療有效劑量濃度。 獸用的
苯巴比妥被證明是對於犬貓最有效的控制藥物。 抗痙攣藥物的功效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血清中藥物的含量。
血清中藥物的濃度不僅與用藥劑量有關, 還與藥物的生物利用率、吸收、代謝等有關。 對於不同的動物相同劑量的藥物, 血清中藥物的含量也會有差別。 基於這個原因, 檢測血液水準就十分關鍵了。
而一旦治療取得效果馬上減少用藥劑量, 就會導致抽搐復發。 在抽搐未發作達到6-12個月的時候, 用藥劑量可以降低10-20%,
寵物主人要經過關於癲癇病例和治療的培訓, 他們必須要對抽出的日期、每日抽搐的時間以及抽搐情況作詳細的記錄。 每日服藥情況, 藥物血清含量(定期要進行監測), 動物的狀況, 身體和生理的反應也要進行記錄。 有的主人發現抽搐不發作, 就忘記用藥或者不按照要求有規律的給藥,
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也是一個經常遇到的問題。 非抗痙攣類藥物包括抗生素、抗酸劑、心臟治療藥、茶鹼及其衍生物、治療風濕類藥物、類固醇和其他一些藥劑可能會與抗痙攣藥物有相互作用(增大或降低其在血清中的濃度)。 由於對於其相互作用目前還不是很清楚, 因此在混合治療之前必須要確定好抗痙攣藥的用藥劑量。 如果在混合治療中出現複抽或鎮靜情況, 則必須要檢測血液中抗痙攣藥物水準。
混合治療法通常只用於那些選用了一種藥物進行治療, 但是在最大劑量都無法很好的控制抽搐, 或者如下情況發生:治療中發生其他失誤、有藥物相互作用的時候採用。
癲癇可能會影響所有主要的身體器官體系。
癲癇可能造成的併發症:酸堿失衡, 腦半側萎縮, 心率不齊, 呼吸功能障礙, 高血糖, 過高熱, 低血糖, 肌紅蛋白尿, 神經性肺水腫, 永久性腦傷害, 腎衰, 橫紋肌溶解等。
及時的治療可以直接止住抽搐並且緩解抽搐造成的其他不良後果。 必須瞭解發病的根本原因才能準確地對症下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