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搬家後, 把飼養的狗丟棄, 結果狗狗咬傷路人。 昨日, 市二中院的法官經過實地調查後, 確認了流浪狗原來的主人,
去年4月23日, 萬州武陵鎮人冉某一家喬遷新居, 沒有帶走原來飼養的4條狗, 這些狗成了流浪狗。 後來, 兩條狗死亡, 另有兩條成了流浪狗。 同年7月24日上午, 武陵鎮下中村居民李某回家途中, 被冉家遺棄的一條灰色母狗咬傷, 到當地醫院進行救治, 花了醫療費309元。 因為知道傷人的狗狗是冉家原先飼養的, 李某遂找到冉家索賠, 遭到拒絕。 為此, 李某一紙訴狀起訴到萬州區法院, 要求冉家賠償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等。
“我搬家後, 那4條狗我都沒有要了。 ”冉某在向法庭遞交的書面答辯材料稱, 他已不再是狗的主人, 因此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萬州區法院審理後認為, 冉某搬家後,
冉某不服, 向市二中院上訴。
市二中院民一庭法官特地到當地進行實地調查走訪, 確認傷人的狗系冉家先前飼養, 隨後開始耐心地對冉某做思想工作。 冉某最終表達了和解意向, 傷者李某也表示願意“退一步”, 了結此事。
昨日, 在法官的主持調解下, 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