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售獺兔、彩色兔、紐西蘭兔、哈白兔、塞北兔等的廣告到處可見, 並且幾乎都附加有高價“回收種兔”的優惠條件。 我認為這種做法不科學, 甚至對養殖發展十分有害。
一、不利於品種品質的鞏固和提高。 育成一個品種, 並要保持其優良性狀非常不易, 它需要嚴格的系譜檔案、科學的育種知識和有效的技術措施, 讓千家萬戶來飼養種兔, 是無法保證種兔品質的。
二、不利於優良品種的推廣。 判斷一隻種兔的優劣純雜, 需要根據系譜檔案、個體表現、同胞性狀等多方面作出評價, 僅靠外貌特徵不能作出正確判斷,
三、不利於商品兔生產發展。 如果無法保持種兔的優良品質, 怎能達到預期目的呢?到頭來只能使少數人發財, 多數人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