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的印象當中, 對於許多感情破裂而導致離婚的夫婦來說, 對於孩子監護權的爭奪應當是最傷腦筋的。
據英國《每日電訊報》7月19日報導, 目前在美國, 離婚夫妻因為爭奪對於狗的監護權而對簿公堂的不在少數, 這些往日曾經恩愛的男男女女經常為了誰能夠擁有已成為家庭一成員的寵物狗而爭得面紅耳赤。
詹尼弗"基恩目前就面臨著這樣的處境。 她與丈夫擁有兩隻非常聰明可愛的寵物狗:澳洲牧牛犬Moxxy以及混血犬Sixxy, 夫妻雙方分手後, 根據離婚協定, 兩人各帶著一隻狗生活, 他們儘管已經分手但是都希望為兩隻小狗創造最好的生活環境, 每一隻狗兒各自依戀一位主人, 所以他們決定帶著喜愛的小狗各奔東西。
而分享寵物現在對於那些分手的情侶來說也比較普遍。 35歲的愛米利亞最近在博客中寫到, 她在與同居男友分手後, 兩人每兩個星期輪流擁有寵物狗的監護權, 這種方式也不錯。
麻塞諸塞州的一名律師表示, 對於那些婚齡較短的夫妻來說, 唯一值得爭奪的財產就是寵物狗了, 因此雙方都想擁有對其的監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