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型
公狗肩高約23~24英寸;母狗肩高約21~22英寸。
高度誤差在一英寸以內的,
根據其背離標準身高的程度扣分。
誤差超過一英寸的,
被視為失格。
從胸骨到臀部的距離與肩高的比例為12/11。
公狗體重約65~75磅,
母狗體重約55~65磅。
頭部
腦袋寬,
橫豎兩個方向均呈輕微拱形,
但枕骨和前額均不突起。
止部清晰但不陡峭。
口吻深而寬,
與腦袋差不多長。
從側面看,
口吻:輪廓很直,
與腦袋接合流暢、穩固;從前面和側面看,
靠近止部處均比靠近鼻鏡處顯得略深、略寬。
上唇下垂但不顯得沉重。
可以剔除鬍鬚但不提倡。
眼睛:表情友善、聰慧,
耳朵:相當短, 前部邊緣較靠後, 在眼睛上方, 下垂, 緊貼面頰。 如果向前拉, 耳尖剛好蓋住眼睛。 耳根低、獵犬耳被視為缺陷。
鼻鏡:黑色或棕黑色, 寒冷的氣候有可能會使顏色變淺, 但不應該太明顯。 粉紅色鼻鏡或嚴重色素缺乏被視為缺陷。 咬合:剪狀咬合。 上顎突出式咬合或下顎突出式咬合為失格。 牙齒未對準(門牙位置不規則)或是鉗狀咬合是不可取的,
頸部、背線、軀幹
頸部長度中等,
逐漸沒入充分靠後的肩部,
顯得強壯、肌肉發達。
喉嚨處皮膚不能過於鬆馳下垂。
背線結實、從馬肩隆至微傾的臀部,
無論在靜止或運動狀態均保持水準。
下傾、拱形、下凹的背線;平或過於陡峭的臀部均被視為缺陷。
身體平衡良好,
腰短,
胸深。
雙腿間的胸寬至少等於一個成年男人合攏的手的寬度(包括拇指),
前胸發達。
胸骨延伸至肘。
肋骨長、擴張良好,
但不成桶形,
很好地延伸至後軀。
腰短、強健,
寬且深,
從側面觀察,
腰部略微收縮。
側面平坦、窄胸、胸深度不足、腰部收縮過度均為缺陷。
尾根高,
尾巴根部厚實、肌肉發達,
前軀
強壯、與後軀協調良好,
動作自如。
肩胛長、充分後靠,
尖端在馬肩隆處緊靠。
上臂與肩胛長度差不多相同;肘部後端在肩胛尖端的正下方,
緊貼肋骨,
沒有鬆懈。
從前面看,
腿直而骨量充足,
但不能顯得過分粗壯。
掌部短而強健,
略傾,
沒有支撐不穩的跡象。
狼爪可以切除,
但通常保留。
足爪中等大小,
圓、緊湊,
指節良好,
趾墊厚。
如有過度的毛髮,
應修剪至顯露自然的尺寸和輪廓線。
腳趾張開或是野兔似的足(中趾長度明顯大於其他趾,
且彎曲不夠,
使整個足部顯得長)為缺陷。
後軀
寬、肌肉十分發達。 從側面看,
被毛
有濃密而防水的底毛。 外層被毛硬、有彈性, 既不粗糙也不過分柔軟, 緊貼身體;毛髮直或呈波狀。 不需要修剪, 有自然的毛領, 前腿後部和身體下有適量的羽狀飾毛;頸前部、大腿後部和尾底側有豐厚的羽狀飾毛。 頭、足、腿前部的毛髮短而均勻。 過分長、開叉的毛和過分柔軟的毛非常不可取。 足部可以修剪, 散發可以整理, 但自然的毛髮外形和輪廓不應該被破壞。
顏色
鮮豔、有光澤的各種色澤的金黃色。 羽狀飾毛可比其他部位色澤略淡。
步態
小跑時, 步態自如、流暢、有力、協調, 有充分的步幅。 無論從何角度看, 腿既不內轉也不外轉, 足不相互牽絆, 也不交叉。 當速度增加時, 足部趨向會聚於中線。 建議牽引帶放鬆, 以顯示自然的步態。
氣質
友善、可靠、可信賴。 在自然境況下, 對其他犬或人表現出喜爭鬥或敵意;膽怯、神經緊張,是與金毛尋回犬的特質相悖的,根據其嚴重程度扣分。
失格
身高低於或高於標準身高超過一英寸
上顎或下顎突出
失格
身高低於或高於標準身高超過一英寸
上顎或下顎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