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狗狗 » 狗狗資訊

英國尋血獵犬AKC標準

【AKC標準

體型

公狗肩高約23~24英寸;母狗肩高約21~22英寸。 高度誤差在一英寸以內的, 根據其背離標準身高的程度扣分。 誤差超過一英寸的, 被視為失格。
從胸骨到臀部的距離與肩高的比例為12/11。 公狗體重約65~75磅, 母狗體重約55~65磅。

頭部

腦袋寬, 橫豎兩個方向均呈輕微拱形, 但枕骨和前額均不突起。 止部清晰但不陡峭。 口吻深而寬, 與腦袋差不多長。 從側看。
口吻:輪廓很直, 與腦袋接合流暢、穩固;從前面和側面看, 靠近止部處均比靠近鼻鏡處顯得略深、略寬。 上唇下垂但不顯得沉重。 可以剔除鬍鬚但不提倡。
眼睛:表情友善、聰慧,

大但不能太大, 眼緣色深, 雙眼間距大, 適度凹陷。 顏色為深棕較理想;中等棕色也可接受。 斜眼、三角形且窄的眼與正確的表情背離, 為缺陷。 當犬直視前方時, 無可見的白色或瞬膜。 有眼皮和睫毛的功能性異常(比如, 但不只限於:倒睫、眼瞼內翻、眼瞼外翻、雙行睫)的, 為失格。
耳朵:相當短, 前部邊緣較靠後, 在眼睛上方, 下垂, 緊貼面頰。 如果向前拉, 耳尖剛好蓋住眼睛。 耳根低、獵犬耳被視為缺陷。
鼻鏡:黑色或棕黑色, 寒冷的氣候有可能會使顏色變淺, 但不應該太明顯。 粉紅色鼻鏡或嚴重色素缺乏被視為缺陷。
咬合:剪狀咬合。 上顎突出式咬合或下顎突出式咬合為失格。 牙齒未對準(門牙位置不規則)或是鉗狀咬合是不可取的,
但不如上顎突出式咬合或下顎突出式咬合那麼嚴重。 明顯的牙齒間隙為缺陷。

頸部、背線、軀幹

頸部長度中等, 逐漸沒入充分靠後的肩部, 顯得強壯、肌肉發達。 喉嚨處皮膚不能過於鬆馳下垂。
背線結實、從馬肩隆至微傾的臀部, 無論在靜止或運動狀態均保持水準。 下傾、拱形、下凹的背線;平或過於陡峭的臀部均被視為缺陷。
身體平衡良好, 腰短, 胸深。 雙腿間的胸寬至少等於一個成年男人合攏的手的寬度(包括拇指), 前胸發達。 胸骨延伸至肘。 肋骨長、擴張良好, 但不成桶形, 很好地延伸至後軀。 腰短、強健, 寬且深, 從側面觀察, 腰部略微收縮。 側面平坦、窄胸、胸深度不足、腰部收縮過度均為缺陷。
尾根高, 尾巴根部厚實、肌肉發達,

自然地從臀部延伸。 尾骨延伸至飛節(但不低於飛節)。 尾歡快地揚起, 呈水準或適度的上揚曲線;不能捲曲至背上或夾在腿間。

前軀

強壯、與後軀協調良好, 動作自如。 肩胛長、充分後靠, 尖端在馬肩隆處緊靠。 上臂與肩胛長度差不多相同;肘部後端在肩胛尖端的正下方, 緊貼肋骨, 沒有鬆懈。 從前面看, 腿直而骨量充足, 但不能顯得過分粗壯。 掌部短而強健, 略傾, 沒有支撐不穩的跡象。
狼爪可以切除, 但通常保留。
足爪中等大小, 圓、緊湊, 指節良好, 趾墊厚。 如有過度的毛髮, 應修剪至顯露自然的尺寸和輪廓線。 腳趾張開或是野兔似的足(中趾長度明顯大於其他趾, 且彎曲不夠, 使整個足部顯得長)為缺陷。

後軀

寬、肌肉十分發達。 從側面看,

臀部略下斜;骨盆斜角略大(與水準約成30度)。 自然站姿下, 大腿骨與骨盆成約90度連接;膝關節充分彎曲;飛節盡可能貼近地面, 腳腕骨短、強壯。 足爪類似前肢。 從後面觀察, 腿直。 飛節內翻、飛節外翻、飛節不直, 均為缺陷。

被毛

有濃密而防水的底毛。 外層被毛硬、有彈性, 既不粗糙也不過分柔軟, 緊貼身體;毛髮直或呈波狀。 不需要修剪, 有自然的毛領, 前腿後部和身體下有適量的羽狀飾毛;頸前部、大腿後部和尾底側有豐厚的羽狀飾毛。 頭、足、腿前部的毛髮短而均勻。 過分長、開叉的毛和過分柔軟的毛非常不可取。 足部可以修剪, 散發可以整理, 但自然的毛髮外形和輪廓不應該被破壞。

顏色

鮮豔、有光澤的各種色澤的金黃色。 羽狀飾毛可比其他部位色澤略淡。

除了因年齡增大, 在臉和身體部位的毛髮漸漸灰白, 其他部位出現白色斑塊(除了胸部的少數白毛), 將根據其擴展的程度扣分。 允許的淺色色澤變化與白色斑不能混淆。 被毛的主色過分淡或過分深均不可取。 有些幼犬的毛色偏淡, 但其毛色顯示, 在成年時會加深, 這樣的幼犬在評審時應有一定的寬鬆度。 任何顯眼的黑色或其他顏色不佳的毛髮均為嚴重缺陷。

步態

小跑時, 步態自如、流暢、有力、協調, 有充分的步幅。 無論從何角度看, 腿既不內轉也不外轉, 足不相互牽絆, 也不交叉。 當速度增加時, 足部趨向會聚於中線。 建議牽引帶放鬆, 以顯示自然的步態。

氣質

友善、可靠、可信賴。 在自然境況下, 對其他犬或人表現出喜爭鬥或敵意;膽怯、神經緊張,是與金毛尋回犬的特質相悖的,根據其嚴重程度扣分。

失格

身高低於或高於標準身高超過一英寸
上顎或下顎突出

對其他犬或人表現出喜爭鬥或敵意;膽怯、神經緊張,是與金毛尋回犬的特質相悖的,根據其嚴重程度扣分。

失格

身高低於或高於標準身高超過一英寸
上顎或下顎突出

下一頁
推薦給朋友吧!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