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外形:長毛, 三色, 強壯, 機敏, 尺寸適中, 體格結實;勻稱協調。
重要的比例:
至馬肩隆的高度和體長(自肩頂量至臀尖)之比為9:10,
緊繃不要拉長。
馬肩隆和胸深之比最佳為2:1。
行為/氣質:自信, 注意力集中, 警惕性高, 勇敢, 忠於主人, 面對陌生人自保意識強、平靜;氣質中等, 易訓。
頭部:強壯。 尺寸與整體外觀相協調, 不是非常大。
顱部:
頭骨:前視時,
外形稍圓。
前溝不明顯。
止部:外形優美,
但不太明顯。
面部:
鼻鏡:黑。
口吻:強壯,
中等長度;鼻樑直。
唇:緊貼,
黑色。
頜/牙齒:強壯,
完全成剪咬合(不考慮磨牙3(M3))。
成鉗咬合也可。
眼:黑褐色, 杏仁形, 眼臉緊。 不下陷也不突出。 眼臉鬆馳為缺陷。
耳:中等尺寸, 位置高, 呈三角形, 耳尖略圓, 靜態時部分下垂, 接近頭部。 當警覺時, 下垂部分會抬高, 前緣與頭部保持接近。
頸:強壯, 肌肉發達, 中等長度。
身體:
背線:自頸部緩緩下延至馬肩隆,
線條協調,
然後成直線平延。
背:堅固,
強壯,
平。
腰:寬且結實,
自上部看略窄於胸。
臀部:平滑且圓。
胸:寬,
深,
連接到肘部;前胸發育明顯;橢圓形展寬的胸腔部分盡可能後延。
腹線/腹:自胸部略向後軀升高。
尾巴:如刷子, 至少及跗關節;休息時垂直向下;活動時舉起與背平或略高。
四肢:骨骼強壯。
前軀:前視時,
前腿垂直、平行,
站立時分開不多。
肩:肩胛骨長,
強壯,
自然後斜,
與上臂形成一個角度不大的鈍角,
上臂:長, 斜。
肘:緊貼軀體, 不外翻也不內翻。
前臂:強壯, 直。
膠骨:側看時幾乎為垂直, 結實;前視時, 與前臂在一條線上。
前腳:短, 圓, 有非常結實、拱形優美的腳趾。 不外、內翻。
後軀:從背後看,
雙腿直且平行,
不是很接近。
上大腿:長,
寬,
強壯,
肌肉發達。
膝關節:彎曲自然、明顯。
下大腿:長且斜。
飛節:強壯,
所成角度自然。
蹠骨:幾乎為垂直。
上瓜要去掉(除過在法律上受禁止的國家)。
後腳:略成拱形,
但程度不如前腳,
不內、外翻。
步態/行動:步伐穩健,
覆蓋面大;邁步自如,
後蹬有力;小跑時,
腿來去在一條線上。
COAT
被毛
毛:長,
有光澤,
直或略成波浪形。
顏色:煤黑色,
頰部、眼上部、所有四條腿以及胸上,
有豐富的褐斑,
並且有如下的白斑:
頭上有對稱的白斑:白斑向鼻鏡兩側延伸直至口吻邊緣;白斑不能與眼上的褐斑接壤,
寬度適中, 喉部和胸部以上有白斑。
理想的:白腳;尾尖白
允許的:脖頸上有小白斑;臀部有小白斑。
尺寸:馬肩隆以上高度:雄性:64-70釐米;理想尺寸:66-68釐米;雌性:58-66釐米, 理想尺寸:60-63釐米。
缺陷:任何與上述各點的背離均視為缺陷, 其缺陷程度嚴格地與其等級成比例。
• 行為不自信
• 骨細
• 咬合正確但剪咬合不規則
• 缺少2PM1(1號前臼齒)之外的其它任何牙齒;M3(3號磨牙)不予以考慮。
被毛
被毛捲曲明顯
斑點和顏色方面的缺陷:
-頭上無白斑。
-白斑過大和(或)口吻邊緣明顯超過嘴角。
-白頸。
-頸背上有大的白色斑點(直徑超過6釐米)。
-臀部有白斑(最大為6釐米)。
-前腿上的白斑明顯過了膠骨的一半(“靴子”)。
-頭上和(或)胸上的白斑明顯不對稱。
-胸部白斑中有黑點和黑紋。
-“髒”白(色重的斑點)
-黑色被毛中有一撮褐色或紅色
排除法檢查缺陷:
好鬥,
不安或明顯害羞
裂口鼻
上顎或下顎突出,
嘴歪
一隻或兩隻藍眼(斜視)
臉內(或外)翻
尾巴捲曲或成環狀
被毛短,
雙重被毛(直毛)
不是三色被毛
以其它色而非黑色為主
任何在身體和行為上的明顯失常的犬應視為失格。
注:公犬生就兩個明顯正常且完全置於陰囊的睾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