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型
雄性肩高約27.5英寸或更高;雌性肩高約25.5英寸或更高,
雄性體重在100磅或更重;雌性體重在80磅或更重,
成熟的狗應該有足夠的骨量和肌肉。
高大的身材十分重要,
但類型、品質、勻稱性、動作及堅固性也非常重要,
沒有理由只為身材大小而犧牲其中任何一項。
身體的比例是長度略大於肩高。
小於最低身高屬於缺陷。
頭部
頭部巨大。
頭部的長度(從後枕部到鼻鏡的距離)約為肩高的2/5,
口吻和眼睛周圍的皮膚顏色深。
眼睛:中等大小, 杏仁狀, 位置不能太深。 眼睛的顏色為深棕色, 眼瞼為灰色或黑色。
頸部
肌肉發達,
中等長度,
略拱,
無贅肉,
使頭部豎立。
背線
後背水準且結實。
身軀
表現為有力,
深胸,
肌肉發達且在比例恰當的前提下盡可能寬。
胸部寬闊且肌肉發達,
腹部向後略收。
臀部寬,
肌肉發達,
略向尾根處傾斜。
身體過於柔和或缺乏良好的肌肉組織屬於缺陷。
尾巴
就像是臀部的延長線,
下垂,
長度延伸到飛節。
略向上彎,
尾尖可以彎向一側,
也可以不彎。
雖然他在運動時和興奮時,
大部分尾巴會突起,
但不能高過背平面。
短尾巴或斷尾屬於缺陷。
前軀
肩部適當傾斜。
前肢直,
骨量充足,
肌肉發達。
不論從哪面觀察,
腿都想像垂直的圓柱。
前臂緊貼身體,
肘部不鬆弛。
足爪
結實,
大一些比較好,
腳趾緊密、圓拱。
後軀
後肢象鋼鐵般堅實,
極為發達的肌肉覆蓋著堅固的骨骼。
從後面觀察,
腿很直。
後膝關節適度傾斜。
狼爪必須被切除。
被毛
濃密的、具有保護性的被毛是這一品種的典型特點。
幼犬的被毛相對柔軟,
但顯得接近屬於象繩索那樣捲曲。
年輕狗的被毛,
或過度狀態的被毛,
有很多貼近皮膚的短"繩索"組成,
不明顯,
有時顯得一團一團的,
看起來象在繩索外有一層絨毛。
成年狗的被毛有兩層,
一層象幼犬被毛那樣的、柔軟、濃密、絮狀的底毛,
一層粗糙、高低不平、捲曲的外層披毛。
粗糙的披毛陷在柔軟的底毛中。
披毛為持久的、結實的繩索狀,
顏色
顏色為白色,
但也不總是白色。
有時,
幼犬會出現少量乳酪色或淺黃色,
但隨著其逐漸成熟,
顏色會褪去。
理想情況,
皮膚應該為灰色,
粉紅色皮膚可以接受,
但不理想。
除了幼犬出現少量乳酪色或淺黃色外,
除了白色以外的任何顏色都屬於失格。
步態
輕鬆、從容而和諧平穩。
可蒙犬的步伐大,
足爪非常輕巧敏捷。
前面記述的是理想的可蒙犬所應該具備的特點, 如果有背離上面記述的情況, 應該根據背離的程度進行扣分, 如果有某些部分嚴重背離情面的描述, 將考慮取消其比賽資格。
失格
蘭眼睛。
肉色鼻鏡。
缺齒三顆或更多。
到兩歲以後還沒有長出繩索狀的被毛屬於失格。 頭部和腿部的被毛短而平滑。
除了幼犬出現少量乳酪色或淺黃色外, 除了白色以外的任何顏色。
標準通過日期:1994年6月13日
標準執行日期:199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