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裝:包裝上必須有標籤, 且印有“獸用”字樣並附有說明書, 說明書也可能印在標籤上。 標籤內容:注冊商標、獸藥名稱、規格、企業名稱、位址、批准文號和產品批號、劇毒藥標記, 寫明獸藥主要成分及含量, 用途、用法與用量、毒副反應、適應症、禁忌、有效期、注意事項和儲存條件等。
2.批准文號:有效期為五年, 過期的為假獸藥。
3.產品批號:由一組數位或字母加數位組成。 一般由生產時間的年月日各二位元陣列成,
4.有效期:絕大部分獸藥都有有效期。 有效期從產品批號中的生產日期算起, 過期不能使用。
5.檢驗合格標誌:一般為檢驗合格證, 表明產品出廠合格。
6.密封:無論是塑膠袋還是瓶裝藥品, 如果密封不嚴容易導致變質。 要檢查瓶口是否鬆動, 有無藥液溢出。
7.各種形狀的藥劑:
(1)片劑:完整、色澤均勻, 有一定的硬度, 無花斑、黑點, 無破碎、發粘、變色, 無異臭味。
(2)粉針劑:主要觀察有無粘瓶、變色、結塊、變質等。
(3)散劑(包括飼料添加劑):應乾燥疏鬆、顆粒均勻、色澤一致, 無吸潮結塊、黴變、發粘等現象。
(4)水針劑:澄清, 無混濁、變色、結晶、生菌等。
(5)中藥材:無吸潮黴變、蟲蛀、鼠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