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型
雄性肩高約24~26英寸;雌性肩高約22~24英寸。
雄性低於22.5英寸或高於27.5英寸屬於失格;雌性低於20.5或高於25.5英寸屬於失格。
體長,
從胸骨到臀部的距離,
與肩高相等。
雌性可能略長一些。
骨量中等,
與整體比例勻稱,
整體非常協調,
身軀既不瘦長或細長腿,
也不笨重。
比利時牧羊犬站立時應該呈正方形比例,
即從側面觀察,
背線、前肢、後肢形成一個正方形。
頭部
輪廓簡潔、結實、整體尺寸與身軀的比例勻稱。
表情:顯示出機警、關注、隨時準備行動。
眼神表現出聰明和疑問。
眼睛:褐色,
耳朵:形狀為三角形, 牢固的豎立著, 與頭部比例恰當。 耳朵外側角不能低於眼睛中心線。 耳朵象獵犬那樣耷拉著屬於失格。
腦袋:頭頂略平坦, 不圓拱, 寬度與長度大致相等, 寬度不能大於長度。 止部適中。
口吻:略微有點尖, 不能象被截斷的樣子, 長度大致與腦袋相等。 輪廓與腦袋的輪廓平行。 顎部結實而有力。
鼻鏡:黑色, 無汙跡或褪色。 嘴唇緊, 黑色, 從外部看不到粉紅色。
牙齒:牙齒為完整、有力的白牙齒, 均勻分佈, 剪狀咬和或鉗狀咬和。 不能出現上顎突出式咬和或下顎突出式咬和。
頸部、背線、身軀
頸部:圓拱且向外伸展,
從與身軀結合處向上逐漸變細,
肌肉發達,
皮膚緊繃。
背線:馬肩隆略高,
胸部:不寬, 但相當深, 深度達到肘部。 下腹線(從胸部最深處到腹部)為平順優美的曲線。
腹部:適度發達, 既不過分上提, 也沒有大肚子。 腰部, 從上方觀察, 顯得短、寬而結實, 平滑的與背部結合。 臀部長度中等, 逐漸傾斜。
尾巴:尾根處結實, 尾骨延伸到飛節。 休息時, 尾巴下垂, 末端靠近飛節。 運動時, 尾巴上卷, 末端結實有力, 不能象個鉤子。 斷尾屬於失格。
牧羊犬的前軀
肩部:肩胛長而傾斜,
向後斜靠著身軀,
與前臂呈明顯的角度(大約90度)。
腿:直、結實且彼此平行,
骨骼呈卵形而不是圓形。
長度和質地與整體的比例非常勻稱。
腳腕中等長度,
結實,
非常輕微地傾斜。
狼爪可以被切除。
足爪:圓(貓足),
腳趾圓拱且非常緊密。
後軀
腿:長度及質地與整體尺寸的比例非常協調,
骨骼呈卵形而不是圓形。
兩後腿彼此平行。
大腿:寬且肌肉非常發達,
上半部大腿骨和下半部大腿骨分別與肩胛骨及前臂骨平行,
在後膝關節形成清晰的角度。
飛節的角度比較明顯,
雖然,
比利時牧羊犬沒有太誇張的角度。
蹠骨中等長度,
結實而略傾斜。
如果有狼爪,
必須切除。
足爪:後肢足爪略長,
腳趾圓拱且非常緊密,
腳墊厚實。
趾甲結實,
黑色(除了與白色腳趾相稱的白色指甲)。
被毛
外層披毛必須長、適合、直且豐厚。
不應該呈絲狀或剛毛狀。
質地為中等粗硬,
底毛非常濃厚,
能適應各種氣候條件。
比利時牧羊犬對極端的氣候和溫度具有獨特的適應性。
飾毛:更長、更豐厚的毛髮, 如圍繞頸部的圍脖;前臂後方的飾毛;大腿和“褲子”部分的長長的飾毛;尾巴上長、厚重而豐厚的毛髮。
顏色
黑色,
可能是純粹的黑色或黑色帶有白色斑紋。
白色斑紋之只限於下列情況:前胸少量到中等數量的白色碎片、條紋。
腳墊與腳趾間有白色,
後足爪腳趾有白色,
口吻和下巴有白色(可能為白色或灰色)。
前足爪腳趾有白色是允許的,
但屬於缺陷。
失格
任何除了黑色以外的其他顏色,
不包括前面指定的白色斑紋。
被毛正確,
而顏色由於氣候原因變紅不屬於失格。
步態
動作平順、舒展而輕鬆,
氣質
比利時牧羊犬顯示出聰明、勇敢、機警、對主人熱愛的品質。
他天生就很聰明,
喜歡保護羊群,
繼而擴展到主人和主人的財產。
在命令下,
他非常警惕、專注且總付之行動。
其與人類的關係,
對陌生人時刻警惕且密切關注,
但不擔心。
不應該顯得害怕或羞怯。
不能無理由、無原因的兇狠攻擊,
由此而知,
他應該是友善、友好的,
對他關注的事物熱心,
有很強的佔有欲。
兇惡屬於失格。
失格
雄性低於22.5英寸或高於27.5英寸;雌性低於20.5或高於25.5英寸。
耳朵象獵犬那樣耷拉著。
斷尾。
任何除了黑色以外的其他顏色。
兇惡。
耳朵象獵犬那樣耷拉著。
斷尾。
任何除了黑色以外的其他顏色。
兇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