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寵物狗專用林地”, 赫爾辛基地區還設立了86個專用的“遛狗公園”。 這些用木柵欄圍起的“遛狗公園”平均面積為3000平米, 通常建在市區人口最稠密地區, 利用率很高。
此外, 赫市還有4處專供寵物狗游泳的場所。 赫爾辛基市政府還準備學習瑞典和法國的經驗,
在一些公共場所, 除了有為兒童和殘疾人修建的專用設施外, 還有為寵物狗準備的設施。 如在大型超市的停車場, 設有既通風又寬敞的狗籠。 購物的顧客可免費將自己的愛犬存放在籠中, 以免關在車內受酷暑煎熬。
在為養狗人提供各種周到服務的同時, 芬蘭有關方面還制定了法律法規, 以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治安。 根據芬蘭公共秩序法第十四款規定, 寵物豢養者的鄰居應容忍寵物帶來的適度吵鬧和干擾。 如果狗對鄰居造成很大干擾, 將由住宅樓的管理委員會出面解決問題。
同時, 豢養寵物的主人也必須履行一定義務:為寵物狗接種疫苗, 這樣即使寵物走失也不會傳播疾病;在沒有主人牽領的情況下,
如果寵物豢養者違反了公共秩序法中有關寵物管理的規定, 警方將會視情況對當事人處以最低48歐元的罰款。 如果發生嚴重的傷害事件, 警方則有權拘捕肇事狗, 並根據危害程度對狗進行處罰, 甚至依法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