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吉格裡芬凡丁犬的形態特徵, 貝吉格裡芬凡丁犬有一個別名, 名字也很長, 叫做小旺代短腿長卷毛獵犬, 從它的別名就能看出來, 它的四肢比較短, 它的頭部毛髮很長, 眼睛都被完全給遮住了, 但是整體上看比較亂糟糟。
體形
大小:不論什麼性別, 肩高都應該在13~15英寸之間, 誤差在0.5英寸之內是可以接受的。 肩高大於15.5英寸屬於失格。 比例:體長大於身高, 正確的比例是從胸骨到臀部的距離比肩高要長約50%。 體質:骨骼結實, 與整體比例協調。
頭部
頭部驕傲地昂起, 從大小來看, 頭部與整體尺寸比例協調。 長度大於寬度, 比例約為2/1。 粗糙或過大的頭部屬於缺陷。 表情:警惕、友善、且聰明。 腦袋圓拱, 從前面觀察, 呈卵形。 眼睛下方象被切去一塊, 後枕骨發達(突出)。 止部清晰。
耳朵 眼睛 鼻子 下巴 四肢 足掌 尾巴
耳朵:柔軟, 窄而細膩, 被長長的毛髮所遮蓋, 向內折疊, 末端呈卵形。
眼睛:大, 且顏色深, 沒有白色, 紅色的下眼瞼(瞬膜)不應該顯示出來。 被長長的、向前伸出的眉毛所襯托, 但決不能遮住眼睛。
鼻子: 鼻鏡黑色, 大, 寬闊的鼻孔。 淺色狗在鼻鏡上有淺色陰影是允許的。
下巴: 口吻的長度比從止部到後枕骨的距離略短。 下顎結實, 且發達。 嘴唇上覆蓋著長長的毛髮, 形成髭須和鬍鬚。 咬和:剪狀咬和最為理想, 但鉗狀咬和也可以接受。
四肢: 結實, 肌肉發
足掌: 足爪不長, 腳墊堅硬、厚實。 足爪輕微外翻是允許的。 趾甲結實而短。 狼爪也許有, 也許沒有, 可以切除。
尾巴: 中等長度, 位置高, 根部粗壯, 呈均勻的錐形。 長有豐富的毛髮,
披毛
被毛粗糙, 長, 不誇張, 觸摸的感覺粗澀。 帶有濃厚而短的底毛。 被毛不能呈絲狀或羊毛狀。 眼睛被長長的、伸展出來的眉毛所襯托, 但不能遮住眼睛。 耳朵上長有毛髮。 嘴唇上的長毛構成了髭須和鬍鬚。 尾巴上的毛髮豐富。 整個外貌顯得不經意, 且亂糟糟的。 他應該顯示出未修飾的外觀。 修剪被毛或雕琢外形都屬於非常嚴重的缺陷。
毛色
白色帶有檸檬色, 橘色、黑色、三色或灰色等不同顏色(組合)的斑紋。
步態
動作顯得舒展而迅速。 前軀動作是筆直向前伸展。 離開時(從後面觀察), 後肢彼此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