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時發現,
儘快處理。
每天應對每只兔檢查1-2次,
發現疾病隨即處理,
耽誤時間就會喪失治療的機會。
因此,
發病兔治療得越早越好。
(2)粗略判斷,
儘快用藥
除了能作出明確判斷外,
如疥蟎、脫毛癬、乳☆禁☆房炎等可採取針對性的治療措施;而對於腹瀉、發熱、食欲差等病因不確定的病兔,
應首先給予一定的藥物治療。
對於腹瀉病,
可給予口服或注射抗菌藥物,
特別是幼兔拉稀發病較多,
一般及早給予抗菌藥配合其他藥物能有較好的治癒率,
而對於魏氏梭菌下痢及其他非細菌性下痢另當別論。
若病兔不下痢,
(3)發病死兔, 應作病理剖檢
兔在死後因立即作剖檢。 檢查病變主要在胸腔還是在腹腔。 肺、肝、腎、腸道等主要部位有哪些病理變化, 據此作出初步判斷。 這樣做便於積累知識和經驗, 對於長期從事養兔業的人來說十分重要。 如遇兔群死亡率突然增高, 作病理剖檢能及時作出診斷, 對指導疾病的防治更為重要。
(4)及時淘汰病殘兔
一些失去治療價值及經濟價值的兔應及時淘汰。
(5)正確處理病死兔
所有病死兔剖檢後, 應遠離兔舍深埋或燒毀, 減少病原散播。 千萬不能亂仍, 或給貓狗吃等。
(6)若兔群發病死亡率突然升高, 又查不出病因, 更沒有很好的治療辦法, 應送新鮮病死兔到有條件的獸醫部門進行診斷, 以免耽誤時機, 造成更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