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養寵物就要對寵物的健康還有安全負有一定的責任, 如果它們亂跑出去, 主人沒有看緊好而發生了事故, 主人是要負主要責任的。 近日一名男子帶寵物狗出去的時候, 狗狗亂跑被車撞了, 結果被軋傷了, 飼主不同意理賠金額, 結果採取過激行為, 這已經構成了故意傷人罪。
事發:
可卡寵物犬不慎被軋死
11日上午9點左右, 美容店店主王女士駕車上班, 行至北河街時, 不慎將一可卡寵物犬軋傷。 王女士陪同正在遛狗的遲先生(寵物犬主人的兒子)趕到寵物犬醫院, 醫生對受傷的寵物犬進行了處理, 收費300元。 醫生同時表示寵物犬骨盆開裂, 還需要做手術, 但手術後也不一定能保證成活, 手術費用需要3000多元。 王女士跟遲先生商量, 既然需要這麼多錢, 自己的車也購買了保險, 不如走保險吧。 倆人遂一起趕回事發地, 等待保險公司出險人員。 後保險公司為遲先生、王女士出具了理賠單,
上午11點前後, 遲先生和妹妹來到王女士的美容店, 認為2000塊錢的賠付不合理, 並且認為2000塊錢是保險公司賠付的, 王女士個人也應該承擔賠付責任。 但王女士認為自己花錢買保險, 理應由保險公司替自己承擔賠付責任, 而且當時賠付額度遲先生已經簽字同意, 如果反悔, 也只能找保險公司理論, 不應該找自己。 雙方發生爭執, “她把我胳膊都掐青了, 三歲的孩子嚇得哇哇哭。 ”王女士說著, 向記者展示自己胳膊上的淤青。
因為雙方爭執不下, 只好報警。 民警出警後建議雙方通過交警處理, 但因遲先生、遲女士兄妹倆無法找到寵物犬的證件, 交警表示無法受理。
不滿:
狗主人到美容店門上掛燒紙
昨天早上8點多, 因和王女士多次溝通沒有得到滿意答覆, 遲女士就在美容店防盜門上別了一些黃色的燒紙, 店門前過道上也壓了一些燒紙。 接到電話的王女士擔心再度嚇到孩子, 將孩子送到福山區婆婆家裡後趕往美容店, 並再次報警。 警方表示, 雙方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律管道解決, 但不能採取過激行為。
“他們提供不了狗證, 保險公司就無法賠付, 如果他們有狗證, 保險公司賠付的錢我可以提前給付他們。 ”王女士表示, “或者他們去法院起訴, 法院判我賠多少我都賠。 ”
昨天下午, 記者致電遲先生, 詢問對方的訴求, 遲先生表示狗是90多歲的老母親所養, 不知道當年是多少錢買的,
律師:
狗主人對於事故發生具有主要過錯
那麼在遲先生、遲女士不能提供狗證的情況下, 王女士和投保的保險公司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呢?曹洪濤律師表示, 因為交警沒有給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如果狗主人對處理結果不滿意, 可以起訴到法院。
曹律師同時提醒, 到別人店門上掛燒紙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擾亂公共秩序, 沒造成嚴重後果的, 處以罰款或者拘留。 有嚴重後果、社會影響惡劣或者對當事人造成較大心理壓力並導致一定後果的, 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美容店店主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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