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養寵物的家長一定要看緊好自家的寵物, 有些寵物是比較凶的, 如果不小心咬到了別人, 或者是傷到了別人作為主人都是有責任的。 近日, 據報導一位元正在哺乳期的媽媽被寵物狗給咬傷, 導致無法正常給小孩餵奶, 要求狗主人賠償損失。
正在哺乳期的媽媽被無證寵物狗咬傷, 導致無法給伢餵奶。 近日, 洪山區法院依法判決狗主人賠償8000元奶粉錢。
近日, 家住洪山的女子楊麗麗(化名)抱著3個月大女兒途經一家超市時, 被超市主人所養的無證寵物狗咬傷左小腿。 楊麗麗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門診部處理傷口, 並注射了狂犬病疫苗, 狂犬病疫苗的說明書中注意事項欄包括“哺乳期婦女慎用”, 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單也要求其禁止哺乳。 楊麗麗自從注射疫苗後停止哺乳, 購買奶粉餵養女兒。
隨後, 楊麗麗將狗主人告到法院, 請求法院判令狗主人賠償其損失1.5萬元,
洪山區法院認為, 楊麗麗受傷時為哺乳期婦女, 因注射疫苗停止哺乳, 因此產生的購買奶粉費用是合理損失, 時間計至孩子1歲時亦屬合理, 因奶粉作為商品, 其價格、品質不等。 法院酌定該費用為8000元。 楊麗麗被狗咬傷身體受到損害, 因此停止哺乳嬰兒, 精神亦受傷害, 故支持其要求被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