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狗是屬於飼主的私有財產, 在正常的情況下狗狗受到意外是有權要求對方進行賠償的。 近日, 據報導兩輛車相撞, 寵物狗受傷了是有權向車主要求賠償的, 但這名肇事者不願意賠償寵物狗的經濟損失。
車輛發生交通肇事, 寵物狗受傷賠不賠?哈市交警部門表示, 寵物算駕駛人財產的一部分, 在明確雙方責任後, 寵物診療費也該賠。 27日下午, 在哈市松北區祥安大街附近發生一起兩車相撞事故, 其中一台轎車副駕駛女子抱著的寵物狗受傷, 雙方就狗醫治費的賠償問題發生爭執。 經執勤交警調解, 除車損外, 對方駕駛員向狗主人支付100元寵物醫治費。
哈市交警部門表示, 寵物屬於駕駛人的財物之一, 和車輛從權屬上並沒有區別。 因此在交通事故中, 如有寵物受傷, 視為一方駕駛人財產受損, 雙方駕駛人應遵從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 同時寵物的診療費也應納入經濟損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