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 羅志祥(小豬)去年砸3500萬新臺幣在臺灣新北市萬里買千坪地, 花1年為愛動物的羅媽整建“流浪狗豪宅”, 有籃球場、日式屋舍, 是母子倆和愛犬的休閒樂園, 往上可遠眺羅爸長眠地“福田妙國”。 無奈, 常有人將此私宅誤以為“流浪動物收容所”, 把狗棄置於門口, 造成羅媽困擾, 呼籲“不要隨便棄養動物”。
羅媽坐在戶外地板上享受喂狗樂, 可看見環境很整潔。
目前有羅媽撿來的30多隻流浪狗, 有的原本有皮膚病, 有的甚至癱瘓, 她一一送動物醫院求診, 現在每只都健壯, 且她都叫得出名字。 “小八”因走路內八得名, 羅媽當初在山上發現它, 透過晶片掃描找到主人, 對方卻堅持“就是不要, 不然你給它安樂死”, 她於心不忍只好帶回家。
羅志祥基隆老家有只養了10多年、從迷你豬長成100多公斤的“大豬”, 也隨著30多隻狗遷至新居。 運送過程很困難, 一度要出動手吊車, 但羅媽擔心豬害怕,
小豬(左)和媽媽一起拿吐司喂“大豬”。
羅志祥怕動物冬冷夏熱, 在房舍添購暖爐跟冷氣。 羅媽愛乾淨, 規定“孩子們”吃完飯才能外出跑步, 每天清洗地板、籠子, 環境整潔的程度讓參觀過的朋友都說“不可思議”。
現在很多明星都很有愛心, 把這些流浪狗流浪貓帶回家細心的照顧。 從這些流浪的動物中也可以看出現在社會上有很多沒有責任心的飼主, 隨意的把寵物丟棄, 這是一種很不道德的行為, 給社會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造成的環境衛生得不到解決, 動物疾病也頻頻發生。 既然選擇了飼養寵物, 就應該擔負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