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警犬鑒別氣味是一種複雜而又細緻的工作。
氣味鑒別的內容非常廣泛和複雜,
每一種內容的訓練實際上就是一種單項能力(也叫縱向能力)的訓練,
警犬鑒別氣味的能力就是多項能力所組成的系統能力(也叫橫向綜合能力)。
因此,
如果不根據犬的接受狀態和各種能力訓練的內在變化規律,
科學的安排訓練犬的能力,
是很難達到一定層次的。
警犬訓練的基本原則“循序漸進,
由簡入繁,
因犬制宜,
分別對待”對氣味鑒別訓練來說,
過於籠統,
不易掌握。
一、前提原則
我們在進行氣味鑒別訓練時,
二、升降原則
氣味鑒別的訓練, 不可能停留在原有的基礎上,
三、增加原則
為了提高犬的鑒別氣味能力, 必須要增加氣味鑒別的訓練內容。 這樣, 就必須遵循內容不斷增加原則。 這裡, 除了指某種能力的深化而必須不斷增加訓練內容外, 更重要的是指必須不斷增加與前一種能力完全不同種類的訓練內容, 即氣味鑒別的橫向能力的訓練。 一般來說, 不能多種不同類條件的訓練內容同時增加, 應當一個內容一個內容地增加, 而且還必須在前一個內容有一定的基礎之後。 此外,
四、三分之一提高原則
在提高犬的某種鑒別能力時, 提高的幅度是不易掌握的。 有的犬可以大一些, 有的犬則必須小一些。 一般來說, 在深化犬的某種能力時, 主要以提高嗅源條件為基準, 並且是小幅度進行提高。 這種提高, 實際上是一種適應性過程, 犬更容易接受。 在犬適應新的條件後, 提高的幅度就可以加大了, 一般以原有最高條件的三分之一進行提高。 由於提高了嗅源條件的三分之一進行提高。 由於提高了嗅源條件的難度, 所以被鑒物的條件就不再同時提高了。
五、幅度不斷加大原則
在氣味鑒別訓練中, 提高犬的鑒別能力的幅度並不是一成不變的。 三分之一的幅度原則是以最初的條件作為前提的, 下一次的提高又以本次條件為前提的, 由此類推。 當犬的某種能力達到一定層次之後, 提高的幅度就可以逐漸加大了, 可以二分之一甚至更大一些幅度進行提高。 當幅度不斷加大時, 同樣必須遵循單項提高原則。 當本種能力即將達到或接近犬的最高潛能時, 提高的幅度就不能逐漸加大了, 相反應當逐漸縮小。 在某處能力的深化訓練已經達到或接近犬的最高潛能之後而進行的鞏固性訓練, 則不受這種幅度原則的限制。
由此可見,由小幅度起步——三分之一幅度提高—幅度不斷加大—幅度逐漸縮小—隨意進行鞏固所組成的紐帶,就是犬的某種能力進行提高和鞏固的基本訓練規律。
六、兼顧原則
兼顧原則指的是氣味鑒別能力的橫向聯繫。由於訓練內容廣泛而又複雜,而每一種能力又都有一個深化和鞏固的過程,訓練員在訓練中最容易顧此失彼。因此,應當科學安排訓練內容。相互兼顧。一般來說,在某種能力還沒有接近或達到犬的最高潛能時,就開始了其他種類能力的訓練。這時,訓練員應以新的訓練內容為主線,同時兼顧前一種訓練能力的提高。當本種能力達到一定基礎之後,再增加新訓練內容,多種訓練能力形成一個梯次,相互促進,共同提高。
七、以小鑒大原則
在現場使用中,一般情況都是嗅源條件高,被鑒物條件低。正是這種嗅源條件和被鑒物條件之間的不平衡關係,使得我們必須培訓犬高水準的以小鑒大的能力。這種能力,必須以平衡鑒別能力為基礎。在這一基礎上,逐漸拉開嗅源與被鑒物氣味的差距。這咱差距,包括不同的部位的氣味,不同種類的鑒別物品等等。在訓練初期,應先進行同部位同物品的以小鑒大,然後再時行同部位不同物品的以小鑒大。由於氣味有新鮮與陳舊之分,所以必須先訓練新鮮氣味的以小鑒大,再逐漸過渡到陳舊性氣味的以小鑒大,最終使犬養成以陳舊性小氣味鑒別新鮮大氣味的能力。
八、平衡基礎原則
氣味鑒別的訓練,在提高犬的各種鑒別能力的過程中,還必須掌握平衡基礎原則,也就是說,一方面應注意本種能力訓練的平衡基礎,另一方面,在多種能力相互交替的訓練中,也應注意各種條件之間的平衡關係。一般應當多訓練簡單容易的條件,少訓練複雜困難的條件(即易多難少)。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犬對氣味鑒別的作業意識和作業能力始終處於正常狀態。
九、單項提高原則
在氣味鑒別訓練中,影響犬正常作業的因素很多。其中因沒有掌握單項提高原則而導致訓練失敗的情況屢有發生。所謂單項提高原則,就是在提高某一方面的條件時,同時降低其他方面的條件。例如:在平衡能力,達到一定的水準之後,在進行以小鑒大時,嗅源與被子鑒物就不能配最高訓練條件的氣味,同時還不能將不同部位與不同物品的條件加進來,否則就成了雙項或多項提高了。又如,在各單項能力都達到一定水準而進行多項高條件的組合性訓練時,各單項的條件均應控制在本單項條件的中等水準或接近最高水準之內。
十、間隔提高原則
每一種氣味鑒別能力都有一個提高過程,這一過程中,不應當連續進行,直線提高,而應是間隔性的提高。這中間的間隔,必須進行其它低條件的訓練,以鞏固犬的基礎聯繫和基礎能力。另一方面,在多種能力同時進行訓練時,也有一個提高的過程,這種提高過程也應是間隔性的。在間隔中所訓練的條件,只要不是同等或超出原有能力的最高條件,均可看成是低條件的訓練。
十一.條件不重複原則
我們通常所說鑒別條件,實際上包含氣味、物品、地點、時間、形式、圖形、環境、操作方式等等因素。所有這些因素,在氣味鑒別訓練中是不應該重複的,但某一條件的週期性變化則不屬此範疇。不過,連續多次訓練,特別是氣味條件沒有大的變化,始終在某一範疇之內,差異極小,則應看成是重複條件的訓練,重複條件的訓練不是不可以進行,但過多重複性的訓練,必然導致犬過分熟悉而失去作業興趣,降低作業意識,從而表現出各種不規範的作業表現以及作業錯誤,甚至造成“能力限定”的不良動力定型。
總之,氣味鑒別訓練應當在確保犬的基礎聯繫和基礎能力的前提下,掌握犬的能力變化規律和訓練的基本原則,科學合理的安排訓練內容,使犬的作業能力有系統地全面地曲線上升穩定下來,最終培養出一條高水準的氣味鑒別作業犬。 則不受這種幅度原則的限制。
由此可見,由小幅度起步——三分之一幅度提高—幅度不斷加大—幅度逐漸縮小—隨意進行鞏固所組成的紐帶,就是犬的某種能力進行提高和鞏固的基本訓練規律。
六、兼顧原則
兼顧原則指的是氣味鑒別能力的橫向聯繫。由於訓練內容廣泛而又複雜,而每一種能力又都有一個深化和鞏固的過程,訓練員在訓練中最容易顧此失彼。因此,應當科學安排訓練內容。相互兼顧。一般來說,在某種能力還沒有接近或達到犬的最高潛能時,就開始了其他種類能力的訓練。這時,訓練員應以新的訓練內容為主線,同時兼顧前一種訓練能力的提高。當本種能力達到一定基礎之後,再增加新訓練內容,多種訓練能力形成一個梯次,相互促進,共同提高。
七、以小鑒大原則
在現場使用中,一般情況都是嗅源條件高,被鑒物條件低。正是這種嗅源條件和被鑒物條件之間的不平衡關係,使得我們必須培訓犬高水準的以小鑒大的能力。這種能力,必須以平衡鑒別能力為基礎。在這一基礎上,逐漸拉開嗅源與被鑒物氣味的差距。這咱差距,包括不同的部位的氣味,不同種類的鑒別物品等等。在訓練初期,應先進行同部位同物品的以小鑒大,然後再時行同部位不同物品的以小鑒大。由於氣味有新鮮與陳舊之分,所以必須先訓練新鮮氣味的以小鑒大,再逐漸過渡到陳舊性氣味的以小鑒大,最終使犬養成以陳舊性小氣味鑒別新鮮大氣味的能力。
八、平衡基礎原則
氣味鑒別的訓練,在提高犬的各種鑒別能力的過程中,還必須掌握平衡基礎原則,也就是說,一方面應注意本種能力訓練的平衡基礎,另一方面,在多種能力相互交替的訓練中,也應注意各種條件之間的平衡關係。一般應當多訓練簡單容易的條件,少訓練複雜困難的條件(即易多難少)。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犬對氣味鑒別的作業意識和作業能力始終處於正常狀態。
九、單項提高原則
在氣味鑒別訓練中,影響犬正常作業的因素很多。其中因沒有掌握單項提高原則而導致訓練失敗的情況屢有發生。所謂單項提高原則,就是在提高某一方面的條件時,同時降低其他方面的條件。例如:在平衡能力,達到一定的水準之後,在進行以小鑒大時,嗅源與被子鑒物就不能配最高訓練條件的氣味,同時還不能將不同部位與不同物品的條件加進來,否則就成了雙項或多項提高了。又如,在各單項能力都達到一定水準而進行多項高條件的組合性訓練時,各單項的條件均應控制在本單項條件的中等水準或接近最高水準之內。
十、間隔提高原則
每一種氣味鑒別能力都有一個提高過程,這一過程中,不應當連續進行,直線提高,而應是間隔性的提高。這中間的間隔,必須進行其它低條件的訓練,以鞏固犬的基礎聯繫和基礎能力。另一方面,在多種能力同時進行訓練時,也有一個提高的過程,這種提高過程也應是間隔性的。在間隔中所訓練的條件,只要不是同等或超出原有能力的最高條件,均可看成是低條件的訓練。
十一.條件不重複原則
我們通常所說鑒別條件,實際上包含氣味、物品、地點、時間、形式、圖形、環境、操作方式等等因素。所有這些因素,在氣味鑒別訓練中是不應該重複的,但某一條件的週期性變化則不屬此範疇。不過,連續多次訓練,特別是氣味條件沒有大的變化,始終在某一範疇之內,差異極小,則應看成是重複條件的訓練,重複條件的訓練不是不可以進行,但過多重複性的訓練,必然導致犬過分熟悉而失去作業興趣,降低作業意識,從而表現出各種不規範的作業表現以及作業錯誤,甚至造成“能力限定”的不良動力定型。
總之,氣味鑒別訓練應當在確保犬的基礎聯繫和基礎能力的前提下,掌握犬的能力變化規律和訓練的基本原則,科學合理的安排訓練內容,使犬的作業能力有系統地全面地曲線上升穩定下來,最終培養出一條高水準的氣味鑒別作業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