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應訓練其養成“銜”、“吐”口令的條件反射。 訓練的方法應根據犬的神經類型及特殊情況分別對待, 一般多用誘導和強迫的方法。
在用誘導法訓練時, 應選擇清靜的環境和易引起犬興奮的物品。 右手持該物品, 迅速地在犬面前搖晃, 引起犬的興奮, 隨之拋出1—2米遠, 立即發出“銜”的口令, 在犬到達要銜的物品前欲銜取時, 再重複發出“銜”的口令, 如犬銜住物品,
有的犬須用強迫法訓練。 此時, 令犬坐于主人左側, 發出“銜”的口令, 右手持物, 左手扒開犬嘴, 將物品放入犬的口中, 再用右手托住犬的下頜。 訓練初期, 在犬銜住幾秒鐘後即可發出“吐”的口令, 將物品取出, 並給予獎勵。 反復訓練多次後, 即可按口令進行“銜”、“吐”訓練。 在此基礎上, 再進行銜取拋出物和送出物品的能力, 以至訓練犬具有鑒別式和隱蔽式銜取的能力。 在訓練銜取拋出物時, 應結合手勢(右手指向所要銜取的物品)進行, 當犬銜住物品後, 可發出“來”的口令, 吐出物品後要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