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 寧縣中村鄉西華村發生一起入室盜竊案, 被盜現金1000餘元, 香煙兩條。 案發當天, 縣公安局決定動用警犬協助破案。 接到指令後, 技術中隊警犬訓導員王超攜警犬參與現場勘查。 經仔細勘查現場, 技術人員發現一枚殘缺的足跡, 訓導員以此作為警犬追蹤的嗅源, 指揮警犬“雪豹”追蹤。 雪豹感受嗅源後, 積極循線來到一小路, 在路面上發現成串的足跡, 訓導員隨即將這一情況向共同勘查現場的指揮員作了彙報。 經綜合分析認為, 該足跡為積雪融化前所留, 加之該路面沒有其他可疑印跡, 結合其特徵分析認定該足跡遺留時間與作案時間吻合,
鑒於建房路段有積雪融化,
路面存在積水,
不利於警犬追蹤,
作業停止。
勘查人員迅速將警犬追蹤的結果進行了分析,
並結合當事人提供的資訊,
對犯罪嫌疑人的身高、年齡、來去方向、現場進出口做出判斷,
及時與中村派出所的偵查員溝通勘查結果,
確定了偵查方向。
近日,
該盜竊案成功告破,
犯罪嫌疑人李某等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並交待了其他幾起盜竊案件,
涉案金額數千元。
本案是警犬“雪豹”的第一次正式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