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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魚病用藥六個禁忌動作

1、不對症下藥。

硫酸銅、硫酸亞鐵、漂白粉、敵百蟲和高錳酸鉀等, 是防治魚病的常用藥。 但不能不論魚生了什麼病, 都用這類藥物。 應該先對魚病進行診斷, 準確確定魚病後, 再對症下藥。 這樣, 才能做到藥到病除。 有些魚病可以用大黃、仙鶴草、草蒲、松針葉、樟樹葉、苦楝葉等中草藥防治的, 可儘量用中草藥, 不一定都使用常用藥。

2、一種藥物多次使用。

有些魚用藥物, 如果魚一生病每次都用, 魚也會產生抗藥性, 使用藥的效果下降, 甚至不起作用。 例如, 魚的中華鰠、指環蟲、三環蟲等寄生蟲病, 既可以用 90%的晶體敵百蟲防治,

也可以用滅蟲靈、魚蝦安等藥物防治。 在使用時, 可將這些藥物交替使用, 不要連續多次隻使用同一藥物, 以免失效。

3、用藥量過高或不足。

用藥量過高, 會對水質和魚造成危害;用藥量不足, 則達不到防治魚病的效果。 因此, 防治魚病的用藥量一定要適量。 如漂白粉含氯量低於30%, 需按降低的比例增加用量, 否則, 使用後會無效。 若過多增加漂白粉的用量, 也對魚池水質和魚都不利。

4、混用魚藥搭配不當。

要防止將酸性魚藥和鹼性魚藥一起混用, 導致毒性增強或分解無效。 例如, 敵百蟲, 是酸性魚藥, 在酸性的條件下藥性穩定;若遇鹼性魚藥生石灰、漂白粉等, 開始時會毒性增強, 繼續分解則無效。 因此, 酸性魚藥不可以與鹼性魚藥混用。

若交替使用, 前後應相隔兩周。

5、在高溫的中午用藥。

在夏秋季節, 當魚池水溫超過30℃以上時, 向魚池中施藥, 不僅藥液揮發快, 而且魚的各種害蟲停止吸食或很少吸食, 很容易使用藥達不到應有的效果。 所以, 在高溫時, 防治魚病用藥的時間, 最好在早晨或傍晚, 應避開中午。

6、使用過期魚藥。

魚藥過期後, 有效成分大多已經分解, 有毒物質卻明顯增多。 如果加大用藥量, 不僅起不到防治魚病的效果, 相反會使魚大批中毒死亡。 因此, 過期魚藥必須丟棄, 絕不能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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