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外貌]
金毛尋回犬是一種均稱、有力、活潑的品種, 穩固、且身體各部分配合恰當, 腿既不太長也不笨拙, 表情友善, 個性熱情、機警、自信。 由於他是一種獵犬, 在艱難的工作環境中才能顯示出他的本質和特點。 他的整體外觀、平衡性、步態和該犬種的用途應得到比身體任何一部分細節得到更多的重視。 缺陷:任何與該品種的理想描述背離的現象都被視為缺陷, 缺陷的嚴重程度根據其背離的程度決定。
[大小、比例和結構]
公狗肩高約23~24英寸;母狗肩高約21~22英寸。 高度誤差在一英寸以內的, 根據其背離標準身高的程度扣分。
從胸骨到臀部的距離與肩高的比例為12/11。 公狗體重約65~75磅, 母狗體重約55~65磅。
[頭部]
腦袋寬, 橫豎兩個方向均呈輕微拱形, 但枕骨和前額均不突起。 止部清晰但不陡峭。 口吻深而寬, 與腦袋差不多長。 上唇下垂但不顯得沉重。 可以剔除鬍鬚但不提倡。
眼睛:表情友善、聰慧, 大但不能太大, 眼緣色深, 雙眼間距大, 適度凹陷。 顏色為深棕較理想;中等棕色也可接受。 斜眼、三角形且窄的眼與正確的表情背離, 為缺陷。 當犬直視前方時, 無可見的白色或瞬膜。 有眼皮和睫毛的功能性異常的, 為失格。
耳朵:相當短, 前部邊緣較靠後, 在眼睛上方, 下垂, 緊貼面頰。 如果向前拉, 耳尖剛好蓋住眼睛。 耳根低、獵犬耳被視為缺陷。
鼻鏡:黑色或棕黑色, 寒冷的氣候有可能會使顏色變淺, 但不應該太明顯。 粉紅色鼻鏡或嚴重色素缺乏被視為缺陷。 咬合:剪狀咬合。 上顎突出式咬合或下顎突出式咬合為失格。 牙齒未對準(門牙位置不規則)或是鉗狀咬合是不可取的, 但不如上顎突出式咬合或下顎突出式咬合那麼嚴重。 明顯的牙齒間隙為缺陷。
[頸部、背線、軀幹]
頸部長度中等, 逐漸沒入充分靠後的肩部, 顯得強壯、肌肉發達。 喉嚨處皮膚不能過於鬆馳下垂。
背線結實、從馬肩隆至微傾的臀部, 無論在靜止或運動狀態均保持水準。 下傾、拱形、下凹的背線;平或過於陡峭的臀部均被視為缺陷。
身體平衡良好, 腰短, 胸深。 雙腿間的胸寬至少等於一個成年男人合攏的手的寬度(包括拇指),
尾根高, 尾巴根部厚實、肌肉發達, 自然地從臀部延伸。 尾骨延伸至飛節(但不低於飛節)。 尾歡快地揚起, 呈水準或適度的上揚曲線;不能捲曲至背上或夾在腿間。
[前軀]
強壯、與後軀協調良好, 動作自如。 肩胛長、充分後靠, 尖端在馬肩隆處緊靠。 上臂與肩胛長度差不多相同;肘部後端在肩胛尖端的正下方, 緊貼肋骨, 沒有鬆懈。 從前面看, 腿直而骨量充足, 但不能顯得過分粗壯。 掌部短而強健, 略傾, 沒有支撐不穩的跡象。
狼爪可以切除,
足爪中等大小, 圓、緊湊, 指節良好, 趾墊厚。 如有過度的毛髮, 應修剪至顯露自然的尺寸和輪廓線。 腳趾張開或是野兔似的足(中趾長度明顯大於其他趾, 且彎曲不夠, 使整個足部顯得長)為缺陷。
[後軀]
寬、肌肉十分發達。 從側面看, 臀部略下斜;骨盆斜角略大(與水準約成30度)。 自然站姿下, 大腿骨與骨盆成約90度連接;膝關節充分彎曲;飛節盡可能貼近地面, 腳腕骨短、強壯。 足爪類似前肢。 從後面觀察, 腿直。 飛節內翻、飛節外翻、飛節不直, 均為缺陷。
[被毛]
有濃密而防水的底毛。 外層被毛硬、有彈性, 既不粗糙也不過分柔軟, 緊貼身體;毛髮直或呈波狀。 不需要修剪, 有自然的毛領, 前腿後部和身體下有適量的羽狀飾毛;頸前部、大腿後部和尾底側有豐厚的羽狀飾毛。
[顏色]
鮮豔、有光澤的各種色澤的金黃色。 允許的淺色色澤變化與白色斑不能混淆。 被毛的主色過分淡或過分深均不可取。 有些幼犬的毛色偏淡, 在成年時會加深, 這樣的幼犬在評審時應有一定的寬鬆度。 任何顯眼的黑色或其他顏色不佳的毛髮均為嚴重缺陷。
[步態]
步態自如流暢有力協調, 有充分的步幅。 無論從何角度看, 腿既不內轉也不外轉, 足不相互牽絆, 也不交叉。 當速度增加時, 足部趨向會聚於中線。
[氣質]
友善、可靠、可信賴。 在自然境況下,對其他犬或人表現出喜爭鬥或敵意;膽怯、神經緊張,是與金毛尋回犬的特質相悖的,根據其嚴重程度扣分。
[失格]
身高低於或高於標準身高超過一英寸上顎或下顎突出
在自然境況下,對其他犬或人表現出喜爭鬥或敵意;膽怯、神經緊張,是與金毛尋回犬的特質相悖的,根據其嚴重程度扣分。[失格]
身高低於或高於標準身高超過一英寸上顎或下顎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