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處罰幾乎是訓犬師, 狗狗飼主不得不面對的訓練方式。 可過去幾年來, “處罰”幾乎成了一項禁忌。 很人多誤以為處罰是殘忍的, 甚至是無用的訓練工具。 事實上, 處罰只要運用的方式及時機正確, 應用在禁止小狗做某一項行為時, 是相當有效的。
傳統的處罰, 通常都在狗兒犯錯很久後, 才隨飼主的心情隨意施之。 這種種老式的處罰方式與其說是訓練, 還不如說是在報復狗兒不聽話。 完全正面獎勵的方式來訓練小狗的人固然是相當可敬, 但懂得正確運用處罰, 達成訓練目標的人更是稀少。 在訓練不成的沮喪狀態下,
要破除這種矛盾, 就得重新思考我們對“處罰”所抱持的道德觀, 以及如何正確運用此一有力的訓練工具。 我們通常認為, 道德高尚的人, 絕不會施加痛苦於自己的小狗身上。 但此一論點在理論上是很好, 在實際上卻不可能。 就以帶小狗看獸醫做例子吧:我們讓獸醫為小狗打針、抽血、粗魯的摸來摸去;等到小狗夠大了, 甚至可能要它挨上一刀, 做結紮手術。 如果我們還堅持“不讓小狗受到痛苦], 那實在是一種偽善。 我們會為了健康上的理由讓狗兒不舒服甚至痛苦;卻不願意為了訓練上的要求來處罰小狗。
社會各界需要修正自己的道德觀, 改變“處罰”的偏見, 最好以“不對狗造成傷害”為原則, 而非偽善堅持“不對狗兒造成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