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就是立刻當場批評。
當它做了不該做的事時,
在這時就該馬上“不行”,
“喂”大聲地斥責。
當然貓並不是因為聽了主人的話而停止行動,
只是因為聽到巨大的聲音受了驚嚇而停止了行動。
如果反復地這麼做,
貓就會慢慢感到這麼做的話要被大聲地斥責,
太頭疼了,
因此就再也不做了。
當貓做了不該做的事後,
把它帶到犯罪現場進行說教是完全沒有用的。
貓是健忘的動物,
即使因為剛才的事而被斥責,
它也不會明白自己為何被斥責。
第二條
是耐心地教育。
並不是說今天批評明天就可以允許,
第三條
是絕對不能實行體罰。 如果隨便地打貓它就會對主人產生恐懼感, 進而產生卑屈的性格。 因為貓的身體要比人小得多, 所以被打的話很有可能會受傷。
第四條
是當它表現很好時要大大地表揚。 雖然貓不能明白主人的話, 但是它非常清楚斥責的聲音和表揚的聲音的不同。 當貓被表揚時它的心情也會變好, 這樣一來教育的效果就逐漸高了。 當然, 在這種情況下, 當場而不是事後表揚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