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強迫 強迫是指使用機械刺激和威脅性的命令使貓準確的做出相應動作。
例如訓練貓做躺下的動作,
訓 練者在發出“躺下”口令的同時,
用手將貓按倒,
迫使貓躺下,
這樣重複若干次後,
貓很快就能形成躺下 的條件反射。
對貓使用這種方式時,
要控制好刺激的強度,
因為貓常有自以為是的感覺,
吃軟不吃硬。
2. 誘導 誘導是指用食品、物品或以訓練者的行動來誘使貓做出某種動作。
訓練幼貓更宜使用誘導訓練法 。
3. 獎勵 獎勵是為了強化貓的正確動作,
鞏固已形成的條件反射或調節貓的神經活動狀態,
獎勵的方法包 括食物、誇獎和撫愛等。
獎勵和強迫必須結合才有效,
每次強迫貓做出正確動作後,
要立即給予獎勵。
獎 勵的程度要隨著訓練的難度逐漸升級。
要注意的是,
獎勵太頻繁或條件太低容易養成幼貓對輕微獎勵不以 為然的心理習慣。
4. 懲罰 包括呵斥、威嚇、敲打等等。
一旦發現貓有某種壞習慣時,
就應及時使用懲罰手段。
以免貓對訓 練產生恐懼或厭倦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