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狗傷人, 屢見不鮮。 多有國內媒體報導, 出於獵奇、無知和安全意識薄弱, 市民傷于自己所養的惡犬, 或者讓惡犬傷了人。 這些報導在提醒人們:寵物也是動物, 別忘了它的本質。 《北方新報》報導, 一名3歲女童被鄰居家的惡狗咬爛了半邊臉。
血淋淋的事實令人觸目驚心, 卻始終難以喚醒人們對於養寵物安全的重視。 應該受到責問的是否僅為這些疏于安全的人們呢?非也。 要想讓一種社會行為得到規範, 最好的辦法就是立法。 然而, 這一進程卻是落後的。 目前, 各城市出臺了各種條例和規定, 用行政手段來治理城市中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