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 一名男子抱走了路邊的寵物狗結果被捕入獄。 據悉該名男子在蕭山做三輪車載客生意, 一天送完客人之後發現路邊有一隻長得非常好看的寵物狗, 於是就偷偷的把它抱走了, 以為偷狗沒什麼大事, 但沒想到因此觸犯了法律。
據瞭解, 事情發生在9月5日, 被偷抱走的寵物狗叫斯坦福鬥犬, 市場價格在6000至7000元之間。 當天下午, 狗主人高先生的母親帶著狗出門散步, 結果狗就不見了。
高先生介紹, 她的母親帶狗散步時有個習慣, 出門時走路, 回家時坐公車。 由於寵物狗不方便抱上車, 它一般都是自己跑回家。 當天散步結束後, 他母親像往常一樣坐公車回到了家, 然而狗卻遲遲沒有回來。
之後, 高先生和母親立即回公車站尋找, 但是沒有見到狗的蹤影。 隨後幾天, 高先生又發動親戚朋友一起尋找, 但始終沒有結果。
近日, 高先生來到錢清派出所報警,
依靠沿路的監控錄影, 民警對三輪車的軌跡一路追蹤, 一直跟到了蕭山衙前。 掌握線索後,
經審訊, 周某承認了偷狗的犯罪事實。 他交代, 當天他送客人到錢清, 看到高先生的寵物狗長得不錯, 就一路尾隨, 直到高先生的母親獨自上了公車, 他就趁機抱走了狗。 因為害怕被人發現, 他之後帶著狗到蕭山一個養狗場, 換了一條狗。
根據周某交代的情況, 民警最後在養狗場裡找到了高先生的寵物狗, 並交還到高先生母親的手裡。
喜歡狗狗沒有錯但是偷走別人的寵物狗是屬於犯法的行為, 不管是在別人家看到的寵物狗還是在路邊看到的都不能有偷竊的想法, 想要飼養寵物狗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購買。 飼養寵物狗的家長也應該看緊好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