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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回生病寵物狗 應該由誰來負責?

日前, 市民王先生高價購買了只博美, 回家飼養沒多久, 這只狗便出現嘔吐現象。 他找到寵物店討說法, 對方以其不會養狗為由拒絕提供免費醫治。 為此, 雙方糾紛升級, 還驚動了警方。 日前, 通過消協部門調解, 這場糾紛才得以平息。

新購寵物狗生病起糾紛

11月22日, 王先生花900元在城區一寵物店買了只滿3個月的博美。 回家養了一周後, 他發現博美發生咳嗽和嘔吐現象。 在未見症狀緩解的情況下, 他只好將小狗送回寵物店, 同時懷疑“博美在購買時健康就有問題”, 要求寵物店給予免費治療, 保證小狗一個月健康,

否則就退貨。

對於王先生的指責和要求, 寵物店負責人表示不能理解, 也不予接受。 這位負責人指出, 3個月大的小狗還很嬌嫩, 生病的原因可能是對新環境不適應所致, 王先生把博美得病歸責於其本身不健康, 沒有任何依據。 寵物狗是活體, 造成其生病的不確定因素很多, 該店在固定地點經營, 從長期經營考慮, 是不會向顧客出售問題狗的。 “如果我們像一些不負責任的流動狗販賣問題狗賺錢的話, 我們店早就被顧客投訴到關門了。 ”

消協調解, 寵物店調換

寵物店負責人表示, 從人道主義出發, 可以及時為該博美治療, 但醫療費用應當由消費者承擔。 爭執無果後, 王先生一氣之下丟下小狗離去。 次日, 他再次上門討說法未果,

便撥打了110, 警方提出雙方最好請消協處理。

前日上午, 消費者和經營者一同來到消協, 消協調解員聽取雙方各自陳述後認為, 小狗是否購買時就存在健康問題, 還需專業醫院診斷, 但經營者銷售的寵物, 必須達健康標準, 並提供相關檢疫報告, 同時要告知消費者如何飼養寵物。 對於消協的相關索證, 經營者表示不能出示, 也無法提供該狗在出售時的健康證明。 據此, 消協認定, 該寵物店對該狗生病無法做到完全免責, 即應承擔相關責任。

經消協人員全力調解, 糾紛雙方終於達成一致意見:寵物店調換一隻滿兩個月的博美給消費者, 並現場驗證小狗健康狀況, 消協給予現場見證。

寵物交易前應建健康檔案

“雙方爭執的焦點在於該寵物狗生病是在交易時就已產生, 還是在交易之後。 如果店方能拿出有說服力的健康證明文件, 這樣的糾紛完全可避免。 ”不止一次調解此類糾紛的消協人員坦言, “相關部門就寵物犬應儘快建立健全相關交易制度, 如寵物犬在交易前應送交法定的協力廠商進行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 這樣會讓買賣雙方的交易更透明、更舒心。 ”

消費提示

為避免發生類似的寵物消費糾紛, 消協提醒:到正規、有資質、信譽好的寵物經營機構購買寵物, 不要找街邊流動的寵物商販購買;購買寵物時, 一定要讓經營者提供營業執照、寵物健康檢疫證明等, 並當場索要相關發票、寵物病歷等消費憑證;必要時, 可要求與經營者簽訂公平、合理的書面合同或協定;消費者在飼養寵物前,

應瞭解寵物的有關習性, 學習並掌握正確的寵物飼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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